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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这个蔓之峰时尚家居的服饰呃,这个睡衣质量好吗?他们家的睡衣质量不好那就找不到好的了,真的非常非常的棒,穿着舒服,而且挺亲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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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起你的时候很温暖
一直以来,我都是个很容易放弃的人,在考试中失败了,跑步比赛时摔跤了,做某件事在规定时间内眼看就完不成了……因为我总是很容易放弃,所以一遇到这样的事,就不愿继续努力,直接退出。
但是现在,一旦我想放弃,总会听到几句话:
“我最不喜欢放弃了!”
“我都是有话直说,说到做到,这就是我的忍道!”
“我一定会当上火影,因为,火影是我的梦想!”
这些都是你说的。漩涡鸣人,漫画《火影忍者》中的主角,一位少年忍者,梦想当上村里最强的忍者——火影。
每当想起你,想起你说的话,我就感到很温暖,像是获得了力量信心。于是,我也不原放弃,不想逃避。
因为,我被你感动。
你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你是个孤儿,而且你的身体里封印了名叫“九尾”的怪物。这个怪物曾经袭击过你所在的村子——木叶村。村子里的大人们却总把你当成是“九尾”,把你当作怪物。因为大人这样对你,小孩子们也受了影响,离你远远的。所以,你的童年充满阴影——没有父母,没有伙伴,大家都背对着你,你总是一个人哭泣。就算是在学校里,也是在人前欢笑,背后伤心。为了吸引大家的注意,你不断地恶作剧。可是,这只是让人家更讨厌你。于是,你立下了当上火影的誓言,一定要得到全村人的认同。
尽管成绩很差,可你一直苦苦练习,决不甘心失败。你不愿只当个哭虫,决心要决定自己的命运,实现梦想,走一条不会后悔的路。平着这个信念,你迅速地成长,也有了很多伙伴,很多认同你的人。你也曾逃跑,也曾被打倒在地,也曾差点丢掉性命,但你总会重获勇气,再次站起来,一直战斗到底,获得胜利。你就是这样带给许多人希望,改变了很多本来也身处黑暗的人。我想,我也是被你改变了吧。看到你这样努力,我也觉得,自己也可以。看到你的成长,我也觉得,自己有一天也能成功。
所以,我要改变自己。不再轻易放弃,不再逃避。为了梦想而努力。
而你,是我的力量来源。
想起你时,我就觉得很温暖。
即使身处不同的世界,信念与精神却也是可以传递的。
你让我获得逆风而上的勇气,带给我温暖的力量,我想说: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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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命运捉弄人,若不是如此,怎能有苏轼悲吟“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的千古佳句呢?又怎能有韩愈感叹“其真无马邪‘其真不知马也”的那种怀才不遇的愤懑心情呢?
人世间的苍白和现实,我无言以对,只求心中有足以快乐的事情,泪水洗刷不了心中的痛苦,感叹道不出内心的独白。银光扑面,皎洁的面孔呈现出对你无尽的思念。
想起你的时候,我把周围的一切看的是那么淡然,“曾今沧海难为水”,我只知道,我的心在随你漂浮;想起你的时候,我不会让自己掉一滴眼泪,因为我知道,泪水不能寄托世间所有离别的思念;想起你的时候,我会把目光滞留在你成长的地方,放眼望去,仿佛看到了你蹒跚的脚步,坚毅的身体。
苏轼以诗寄托思念,道尽千载离人之情;陶渊明则以酒自娱,怡然自乐,不留于世俗的志向呼之欲出,纷纷体现各自的独白。
眼前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我不由自主的停驻在那里,思绪不定。古人云“喜好诗酒者,触景生情。”我多么希望自己能有大诗人李白的豪放、开阔的洒脱情态,为你吟出一首脍炙人口的诗。思念的风景成就了各自的和谐,更成就了心中的情感。
故乡的水,依然是那样的甘甜,那样清澈;故乡的天空,依然是那样的湛蓝,那样深邃;故乡的林间小道,依然是那样的幽深,那样阴凉;故乡的一切,依然是那样美妙,那样融合。一切都看似从容,却勾起了我对你的无尽的眷念。
为何总是在失去后才懂得珍惜?为何总是在经历过后才懂得世态
凄凉?为何总是在想起你的时候,才能更好的诠释自己的人生?
好好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3挥之不去的记忆
随手采朵花,张开来是蓝色的心,那是外婆难言的伤吧。记忆中,她用大大的手把我圈住,紧紧地拥住我,雨衣透出湿冷的气息。几度回首,在烟雨弥漫中,外婆佝偻的身躯在萧瑟的竹林里伫立,挥之不去的是离别的哀伤。听着风吹的唏嘘,雨落的细语,外婆,你的心会感到悲伤么?
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妈妈南下到深圳工作,并认识了爸爸,就从此定居了。而那年暑假,我留在了外婆家,这段日子里,我已完全像个农家的假小子,和村中的孩子一起爬到树上去摘樱桃、到水田里去抓泥鳅、在溪水窄径处放网捕虾、去河边抓螃蟹 ……一切都像舅舅家的池塘一样,除了鱼儿偶尔浮出水面,调皮地吐吐气泡,也算得上是平静安宁的了。
终于,一个落雨的时节,带着细丝般的柔情,随风而来。滴滴落在水面,荡起层层涟漪。披着大而长的雨衣,匆匆走在山间小径,留下或深或浅的脚印,那是我急切的心呐!看见妈妈,她仍是很美丽的,像飞一样投入她的怀抱,欢声笑语充斥着整个山谷。多少年后,每当回忆起这个场景,只觉得无尽的心酸像海潮一样汹涌地拍打我的心。外婆呀外婆,踩过我的足迹,感受到我的喜悦。你肯定是笑着的吧,笑过之后,只剩似暴风袭来般的刺骨悲伤,要离别了呀……
十年后
雨,飘飘洒洒,像缠绵的大网,将大地柔情地攻陷。听着风吹的唏嘘,雨落的细语,外婆,你可感受到我的兴奋与期待? 原本半米不到的小径似乎更窄了,深浅的脚印经雨水浸润,留下几洼春水。雨,仍在下,淅沥着,一圈圈涟漪在积水上缓缓漾开。桑树上挂着几串比葡萄还要闪亮的桑果,像以往一样,摘下几颗往身上擦擦放进嘴里,熟悉的感觉蔓延开来,甜滋滋的。不仅是嘴里,嗅着空中因落雨带来的潮湿和泥土的味道,一切都很甜呢!雨亲吻着我的脸颊,凉丝丝的,这是旱田的初雨,涤尽跋涉者的疲惫。远处的油菜花黄澄澄地耀眼,翠绿茂密的竹林里几片落叶,越过它,这一切都留不住我的脚步呵!
翻过山,漫山都是当年一样的蓝花,我却眼尖地发现几朵鲜艳的红花。再走几步,外婆,亲爱的外婆静静地立在那儿。双鬓增添了几根华发,背像微微张开的弯弓,她那饱经沧桑的脸上绽放着笑花,混浊的双眼透出和蔼的目光,这是任岁月怎么冲也冲洗不掉的,时光如何带走这一切呢?她张开手想象我小时那样把我搂住,紧紧地拥住我,但我已经长大,长高了许多,她已不能像旧时那样圈着我,她尴尬地收回手,诺诺地笑笑。我轻轻地走向前,张开手臂,紧紧地搂住她,亲亲她那已布满皱纹的脸庞,她吃吃地笑了。不知是不是雨呀,轻轻地往我脸上划过……
这个下雨天,真好呀!
(四)不会变的是亲情
我们生活的世界中包含着爱情,友情,亲情……其中亲情最为珍贵,它永远也不会改变。
从我们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他们就给予了我全部的爱,所有的一切。从生命的懦弱无知出发,带着遇见稀少的哭声,沿途走来,或滂沱大雨,或阳光明媚;或泥泞不堪,或笔直平坦……皆不重要,因为有他们的陪伴,我们不怕。
身边有人来了,有人走了,走走停停,他们不会一直在某个地方陪你。但父母不会,他们会一直陪伴着你,像个守站员,见证着你的一切,从过去,到现在,到将来。就站在那里,从来不曾离去!
我来给你们讲个故事吧!
在一所大学中,一位老教授面带微笑,走进教室,对同学们说:"我受一家机构委托,来做一项问卷调查,请同学们帮个忙。"一听这话,教室里一阵哗然:问卷?比上课有趣多了。问卷表发下来,同学们一看,只有两道题。
(1)他很爱她,她细细的瓜子脸,弯弯的娥眉,面色白皙,美丽动人。可是有一天,她不幸遇上了车祸,痊愈后,脸上留下几道大大的丑陋疤痕。认为他会一如既往的爱他吗?
A、他一定会B、他一定不会C、他可能会
(2)她很爱他。他是商界的精英,儒雅沉稳,敢打敢拼。忽然有一天,他破产了。你觉得,她还会像以前一样爱他吗?
A、他一定会B、他一定不会C、他可能会
一会儿,同学们就做好了。问卷收上来,教授一统计,发现:
第一题有10%的同学选A,10%的同学选B,80%的同学选C。
第二题呢,30%的同学选了A,30%同学选B,40%的同学选C。
"看来,美女毁容比男人破产,更让人不能容忍啊。"教授笑了,"做这两题时,潜意识里,你们是不是把他和她当成了恋人关系?"
"是啊。"同学们答得很整齐。
"可是,题目本身并没有说他和她是恋人关系啊?"教授似有深意地看着大家,"现在,我们来假设一下,如果,第一题中的'他'是'她'的父亲,第二题中的'她'是'他'的母亲。让你把这两道题重新做一遍,你还会坚持原来的选择吗?"
问卷再次发到同学们的手中,教室里忽然变得非常宁静,一张张年青的面庞变得凝重而深沉。几分钟后,问卷收了上来,教授再一统计,两道题,同学们都100%地选了A。
教授的语调深沉而动情:"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爱,亘古绵长,无私无求;不因季节更替,不因名利浮沉,这就是父母的爱!"
这就是父母的爱,他们永远伴随着你,不会改变,不管你变得怎么样。
也许你会变老,变得不再美丽,但他们会一直陪伴着你。
时间在改变,你的财产在改变,你的样貌在改变,性格在改变,风格在改变,身边的朋友来来走走……
你的什么都可以改变,但请记住,永恒的,唯一的,亲情永不改变!
不管怎样,父母永远在背后默默的支持你,你开心了,伤心了,总是牵动着他们的心,或许你认为可笑,但当你以后老了,也会像他们一样爱着自己的儿女,以他们为中心,他们就是你的全部!
亲人就是你的所有,亲情永不会变,世间因亲情而美丽!
(五)不会变的是亲情
愤怒地甩门而出后才惊觉,走出这个曾以为是一生避风港的家,偌大的世界竟无我容身之处。惶惑中,我想起了母亲,迎着黑暗,顶着悲风冷雪,踉跄的我敲开了母亲的门。
穿着母亲的睡衣,依偎在母亲身边,一种久违的温暖与安宁缓缓流遍全身。"你好久没跟我这么亲了。"母亲的一句话使我泣不成声。我就像一只小鸟,翅膀硬了就迫不及待地飞向更为广阔的天空,受到伤害才记起母亲的好。我愧疚地搂着母亲的腰,儿时的记忆像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
在我很小的时候,父亲远在新疆,母亲带着体弱多病的我艰难度日,那时候,我常常会不争气地半夜发起高烧来,母亲就要背我到几里外的诊所看病。记忆中有一段路是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周围是空旷的农田,偶尔冒出一两个插着白幡的坟头,在黑夜里显得更为阴森恐怖。也许是感应到了母亲的紧张,每走到此,熟睡的我都会被惊醒。母亲就唱儿歌、讲故事来分散我的注意力。我紧紧搂着母亲的脖子,在晃晃悠悠中再次进入梦乡。
看病回来,无论是半夜几点钟,母亲都不睡了,她把温度表一直夹在我的腋下,每隔几分钟拿出来看一下,直到我完全退烧,她悬着的心才稍稍放下。天刚放亮时,母亲就起来熬米粥,不知过了多久,朦胧中听到有人在耳边轻声唤我,接着感觉自己被轻轻抱起。我睁开眼,看到母亲一手揽着我端了碗,一手拿着勺子,舀了一勺粥在唇边吹了吹,送到了我的嘴边。时至今日,我都忘不了那碗粥的味道,更忘不了漆黑的夜里蜷在母亲背上的感觉,那是我童年最依恋的地方。
第一次离家读书,是在百十里之外的寄宿学校。记得开学那天,母亲细心地帮我打理一切,当她含泪离去后,我所有的坚强顷刻间土崩瓦解,无助的我跑到校园外的围墙下痛哭流涕。那时,我天天盼着过大星期,回家的行李几天前就收拾妥当。后来才知道,期待那天的不止我一人--母亲早把我的归期用红笔醒目地圈在挂历上,很早就去赶集,买菜、割肉,做很多我最爱吃的,床铺也晒得暖暖的。可惜,我那时还不能体会母亲的心情,只想着家里的伙食比学校好,我心里还很不平衡呢。事实上,母亲一个月不见一点晕腥,才省下了那一天的伙食费。一旦想起这些,我就觉得自己是个十恶不赦的罪人,深深的愧疚积在心底形成淤血,至今不散。
随后的我参加工作,为人妻,为人母,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羽翼渐丰的我只顾追求自己的爱情和向往的生活,丝毫没有想起去安慰母亲的不舍和痛楚,可宽容的母亲仍一如既往地待我。我过月子时,十月的天,风已凉得刺骨,不会骑车的母亲早上步行来我家,晚上再离去,三十天没有一天间断。洗衣做饭、洗尿布、烤尿布、抱孩子、照顾我,母亲忙得像个陀螺,在我整个月子里她没有安安稳稳吃上一顿热饭。现在想来,让双鬓斑白的母亲如此劳累,如此牵挂,我于心何忍。为了不让母亲看到我的泪眼,我把自己更深地埋进母亲怀中,小小的心里除了感动与自责,生平第一次懂得了心疼的滋味。
(六)
我是一株小草,从大地贫脊的母亲身上吸取乳汁,慢慢地走过童年、走出梦想,憧景着希望。有一天我放下以劳动寻找生命真谛的行为而走进网络以文字诉说成长历程的伤痛与那额上沟壑的辉煌,看那些欢乐喜跃的花花草草如痴如醉地在网上编织着各种悲欢离合的喜乐忧伤,潇洒地看着他们在搅动舞台上那迷离闪烁的灯光而尽情歌唱,。看那些苍草的端庄与逸静,劲草的韧性与顽强,看他们为了一种温柔、一种纠缠而放下现实中虚伪的面具对着花蕊诉说相思与痴感。看那些妩媚的各种小花以不同的方式在展现生活中的悲伤与灿烂。
直到有一天,有一颗百合她用芬芳向我飘扬,让我去驻足她的娇憨。她说我头上有一种让人迷茫的亮光,她要我一起分享,让暖风熏得飘飘欲仙的我竟迷失了方向,向她延伸了根须去轻触那梦中生活完美的迷茫。我如痴如醉地沫浴进那心灵的传输,温柔的流荡。迟到有一天,我突然发觉了花与草的距离,发现了那种交点灿烂的短暂。我怕了,我心似跌落冰窖。我艰难地爬啊爬啊,希望能让自己脱离那种沉迷的神往。可是却时时忆起那昔日的芳香。我对着长苍大声呼喊,可是众生漠漠,白云流淌。只有孤单的我在那里一阵阵心恸地后憾。快乐奔放的百合终于累了,累得吝啬散发出幽香。可她美好的心灵却在意那昔日的温柔流淌,担心离去而会让小草伤感,总是在那边勉强地振作花瓣。内心已空洞的小草一片茫然,幻得幻失地思索何处才是那心灵的彼岸。日渐枯萎的小草总是置身于梦中去神往,静静地逸在一边观看,漠漠奉献心灵的那份祝福与在日光中吸取的那一点点光芒。可是那花与草对生活不同态度的区别,那时空距离的遗憾,那青春不再的无奈与伤感,仍时时煎熬着小草那韧性的瘦膀,阵阵伤痛与抑忧让他苦痛地徘徊于网络与现实之间。
网络啊,你短缩了时空、心灵的距离,你也扼杀了那些为追求生活完美的族类而精心编梦激情流荡。
(1)李清照点亮我的心灵
醉花阴 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销金兽。佳节又重阳,玉枕纱橱,半夜凉初透。 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心难醉
自古来相思之作极多,而在重阳节写下怀人心情的诗词的清照,不会是第一个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但人总提起她的词,不论前期与后期,不分明丽或哀沉。我想,不只为她是才华横溢的女子词家第一人,也为了她的词,前后期词作思想的迥然不同,却又同为婉约的风骨!偶有的豪放之作,令我闻之,却又只能扼腕叹息,我竟是从未读到过的。只不知,清照的豪放之词又是何等的穹天广遨!?
易安的词,从来都是无负了众人的称道,就像李调员在《雨村词话》中对她的赞赏般:词无一首不工,其炼处可夺梦窗(吴文英)之席,其丽处可参片玉(周邦彦)之班,盖不徒俯视巾帼,、直欲压倒须眉。
此阙《醉花阴》短小精炼,许像极了清照后半生。日下昏黄篱边饮酒,是有人相陪,清照才会允得菊花幽香袭满衣袖吧!当日神仙美眷般的日子一去无返,才使易安笔锋突地一转,“人比黄花瘦”。若要强说出击爱的一个字,那便定是这个“瘦”字了。
我自强硬的人围着瘦的只能是身,心,难瘦,那时怅然吧,何种情感执着的塞满了心,不肯离去,不愿消散!对人放不下,对事放不开,应是都有的吧!
这阕词,是清照的愁苦,与明诚,是有过“赌书消得泼茶香”的逍遥快乐,那此后的孤苦更甚又该如何渡得?仍存的“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的深情浓爱。今日相比时,如何便不是了更凄苦又更孤寂?
毕竟夜夜同眠之人,明诚如何不知清照的不舍与爱意?可天总不可枉违,动荡乱世注定哀鸿遍野,几家痛哭又几家能喜?
总觉得清照满腹愁苦与凄伤,却也好过了那些贫苦百姓家的女儿的,她们懂得什么?学不会易安的寄情于景,做不来易安的移情于字,那她们,又该如何渡了这一人过重阳的苦伤?易安并不算太过孤独的,毕竟,她还是有文字相陪的!
清照的词,当如水流,娟细而灵动,深藏着我们读不懂得哀伤!我们是需去慢慢品读这易安的词,她带给我们的是平实的感动,常用寻常语句填词,总不事雕饰的,清新而忧伤!她所写的我们如何便不知了,可我们便是卯足了心也写不出,奈何?品着易安的词,蓦的,跃出了一两句惊绝之句,又震惊了心去。合卷轻拂,不仅有叹息着:当时何样绝等的女子,方能写出如此绝句呢?
易安早期词,女子明快而开心的年少之心!自并非不可取的小词,直抒自然风光美,离别相思苦,清丽而婉约,像极了古时女子典雅沉静而骨子里又极热爱生活希望快乐自由的心思。
可忽的出了个金国,彻底搅乱了虽其内已是极衰但其外仍具太平祥和假象的“乱世”!
北宋亡,明诚逝,一朝间,国与家俱失的痛,果真使得易安的词风为之一变。
自古作文学的人,总是逢秋便叹,任你豪迈豁达,骨子里总有挥而不去的忧相随。秋似总与愁挂了边,缘何?只因秋的萧瑟,还是根本就只是因为它是秋?
秋风秋雨秋无尽,秋叶秋水秋上心。
花阴之醉难醉人心。深秋风雨吹落花满地,却道,又怎葬的尽满心痴愁意?
清照之名,也是极好的。只是,当清新空照,那便是枉然了!
可我们并不清楚的是清照人生的最后几年,清新之照究竟仍是空?还是已成了悟?最后几年似乎并无词作可让我们追寻些踪迹,抑或,如那一大批词作般湮失了?谁知呢?谁知呢?
只是我总单纯执着的希望,清照是悟了,如此蕙质兰心的一个女子,若终生与愁苦结了缘,岂不上天作弄了?
若读清照的词,应是小雨,拂身却不会伤了身,些微的哀愁与冰冷。却一定要把握了一个度,否则化为暴雨,湮灭了你,湮灭了心,同词一起沉沦?!不能自救,解脱不得……那倒还不如不读!
③ 穿条纹睡衣的男孩观后感
有人说现在是最好的时代,也有人说现在是最坏的时代,但从来没有人说过二战是一个好的时代。如果说二战是先走进一片黑暗,《钢琴家》《美丽人生》则带你走过这片黑暗,迎接黎明充满希望,而《穿条纹睡衣的男孩》则带你迷失在黑暗里,将美好的东西撕裂。
《穿条纹睡衣的男孩》以一个纳粹家庭的天真孩童的视角来讲述这段惨绝人寰的历史,选取两个孩童之间的纯洁友谊,将残酷最大化,让人不敢再去看第二遍。
在电影的第29秒处出现了约翰贝杰曼说过的一句话:“在生命的黑暗滋生蔓延之前,用以丈量孩提时代的是我们的所听所闻所见。”
与其他战争片不一样,整部电影没有令人心惊肉跳的情节、没有炮火连天的战场、没有遍地尸体的画面,展现给观众的是蓝蓝的天空、美丽的母亲、幸福的家庭,以及孩童之间纯洁的友谊,这部电影拥有讲述孩童美好时代的所有要素。
而事实上,它又有着一部残酷历史影片所具备的细节:浓烟滚滚在上空、士兵的呵斥声、狼狗的叫声。
影片从孩童的视角来看待这场悲剧,一切事情仿佛都映在他那深蓝色的瞳孔中。姐姐在被家庭教师洗脑性地灌输法西斯思想后逐渐沦落的悲剧,母亲无法接受这一切日日流泪,使故事的悲剧性气氛逐渐呈现。
大铁门内紧握的双手、大铁门外散落一地的睡衣、滂沱的大雨,似乎在与时间赛跑的士兵牵着狼狗狂奔而来,终是晚来一步,即使身为军官的父亲也难逃悲剧,让自己的孩子迷失在黑森林沦为陪葬品。
而小布鲁诺和施穆尔的悲剧,大概在故事的开头就已注定,稚嫩的眼神中总是藏着焦虑,周围所有的隐瞒帮他们屏蔽了丑陋,让他们只看到彼此之间的真诚与美好,甚至在踏进深渊的最后一刻,仍以为自己在洗澡。
时代终会过去,但有人永远留在了那个时代,永远留在了那片黑暗里,即使什么都没有做错。
④ 如果我被克隆的生活 作文
假如我会克隆,我要克隆一个感觉交换器。让老师、父母、同学都知道我的内心世界。
我先进入电脑网络,来到快乐星球,向老顽童爷爷借上感觉交换器,放进克隆机里,五分钟后,一个新的感觉交换器诞生了。
快考试了,老师和家长都心急如焚,为我买了许多卷子,这些题就像一座小山压着我。可是,这天天做不是个事,弄得我手都麻了,脑子一片混乱。慢慢地,连一加一都不知道是几了。可大人们说:“小时候肯吃苦,长大才有前途”。我都听得心烦,心想:要是大人能体验体验小孩的滋味就好了。
哎,对了,我的感觉交换器!趁妈妈做饭,我掏出感觉交换器,按了APE按扭,对准妈妈的大脑,点了OK,大功告成,我兴奋无比。顿时,妈妈放下勺子,解下腰布,赶快去我的书房写题,我呢,做自己最喜欢吃的炸鸡腿和烤香肠。不一会儿,只听妈妈说:“好累啊,手都酸了……”我不理睬,继续做吃的。“怎么给我买这么多卷子,我能做得过来吗?这个妈,真是的。”我捧腹大笑。便走过去说:“孩子,歇会儿吧!”“不行啊,还得让您检查呢!”妈妈无可奈何地说。
看来,妈妈已经知道做这么多题太累了,我给她换过来吧!我按了EPA按扭,妈妈又成了妈妈,她把我抱过去,说:“孩子,是妈妈不好,我知道你做题挺累的,出去玩吧!”
“真的?”我兴奋地说。
妈妈欣慰地说:“真的”。
“太棒了!”我一蹦三尺高。
嘿嘿,不用做这么多题了,真好!
1、 假如我会克隆
假如我会克隆,我会克隆许多的像母亲一样的人出来。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投进妈妈的怀抱,幸福享不了……”
有妈妈,是件多么幸福的事。平日里,妈妈对我们关怀备至,我们在母亲的呵护下健康地成长,享受着暖人心田的母爱。但是,还有许多孤儿,更不幸的是一些孤儿还得了艾滋病。他们真是刚出生的花骨朵就遭受到雷雨的打击发。在他们的生活中,是没有母爱的,是孤独的。他们的生活是多么可怜呀!我们试想一下,当他们看到
其它同龄孩子和妈妈快快乐乐地在路上走,时不时还撒撒娇,他们该是如何羡慕呀!当他睡在孤儿院的床上,外面下着瓢泼大雨,雷声响彻云霄,这时他们多想有母亲过来陪她,抱抱自己,为他唱一支曲子……,没有母亲多么痛苦!虽然有许多义士自愿来照顾他们,但自己也可能一不小心染上艾滋病,使自己生命面临死亡。
所以,我要克隆几个百病不侵的母亲,让他们来照顾艾滋孤儿们,让那些艾滋孤儿同我们一样!!而且那些母亲们个个身体特棒,是绝不会被感染任何疾病的。
我真希望我这个美好的想象能成为现实。
2、 假如我会克隆
假如我会克隆,我首先要克隆一个人类家园——星际地球。
地球,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摇篮。我们人类离不开她。可你知道吗?地球磁场强度正以每100年5%的比例在继续缩小,以这个速度推测,地球磁场将在未来2000年内消失。在地球磁场消失的那段时间,地球大气将被太阳风吹走,地球家园将会成为像火星一样的不毛之地。那时,人们的生命将受到威胁。
当我得知这些消息后,我多么希望我会克隆啊!在地壳中提取能使万物生长的“基因”和“细胞”,在太阳系中克隆出一个与地球完全相同的星球。但我并不满足,我还要在银河系的其它星系中克隆出一个地球。
克隆出的地球是原本地球最好的一面——有绿发似的森林、蓝带似的大海、彩球似的土地,还有许多动植物。并且,我要把濒危动植物多克隆些。同时,我也会把地球上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也“搬”到克隆出的地球上,使她十全十美、天衣无缝。
现在,随着人类对各门技术的掌握,人类这个共同的愿望是很有可能实现的。但是,我们仍要保护地球。假如磁场不消失,随着人类的破坏,地球也会“自毁”。如果这样下去,克隆10个、100个、1000个,甚至更多的地球,那也不够。
我相信,人类一定会克隆出另一个地球。但是,我们要牢记——这个地球,只有一个。
3、 假如我会克隆
“Hello,我是xx,你找我有什么事?……什么?世界上人类太多,现在已经有150亿人,地球每个地方都有人住,就连海上也……?”周xx周记者连夜给我来了电话,我马上打开万能望远镜,观察了地球每一个角落,除了人还是人,由于人类大量的增多,环境越来越不好,大气层也已经乌烟瘴气了!!眼睁睁地看着地球就要完蛋了,眼下唯一的办法就只有克隆一个地球,这可不是一个小工程,不是一会儿就能完成的。
晚上,我漫步在马路上,微弱的灯光照射在我的身上,“对了!我可以用我的超级时光瞬间转换机的呀,这样我就可以去原始森林获取一些花草树木和水的遗传因子呀!”我恍然大悟。可一摸口袋,呀!我早上把转换机放在枕头底下了。于是,我打了一个电话给我的机器人莉莉,让她把转换机送来,我刚放下电话,莉莉就来了,原来她用了转换机的功能。
我接过转换机,输入了目的地原始森林,按了一下红色的按钮,一眨眼,我已经在原始森林里,我抬头一看就是蓝蓝的天空,低头看就是绿绿的草地,向前看就是树木丛林,风景美的很。不过我还是不会忘了正事的。我取出一个瓶子,拿出针筒,从一棵树上抽取了一点基因,就这样下去,我抽了整整十瓶树的基因,我还从清澈的水中取了些因子,不然在克隆的地球上没有干净的水是不行的。半天过后,我用转换机回到了家里,计划着怎样克隆地球,我还请了好几位着名的医学博士‘科学家一起计划。“我认为,如果我们就这样克隆的话,人也会克隆来的,这样人就多1倍,人们应穿上我研制的隐身衣,这样才能好好的克隆出一个地球……”大家一致同意我的看法。
于是,开始克隆地球了,人们都穿上了隐身衣我和几位科学家一起乘坐宇宙飞船上了太空,用照相机拍下了地球,我又用实体照相机把那张照片拍下来,就这样,一个与地球一模一样的巨大星球诞生了。许多人都搬到新“地球”上去了,原来的地球又恢复了花红草绿,山青水蓝。(武钢十一小 六年级二班 管杰)
4、 假如我会克隆
假如我会克隆,我想把我喜爱的书克隆出好多,让所有的孩子都能和我一同分享。假如我会克隆,我会将那些令我着迷的玩具克隆出好多,让我的好伙伴们每人都能拥有。假如我会克隆,我会克隆出很多的钱,捐给那些穷困的学子,让他们不再为学费而困扰。我会给残疾人以帮助,让他们能接受最好的治疗,在拥有金钱的同时拥有健康。
假如我会克隆,我会克隆出许许多多的树木移栽到大戈壁上,让那些荒无人烟的地方也能成为城市、花园。假如我会克隆,我会让祖国的每一寸土地上都能拥有绿树红花,让每一个人都能随时呼吸到新鲜的空气。
假如我会克隆,我会克隆出许多的机器保姆,让忙碌的人们能减少家务劳动所带来的烦恼。假如我会克隆,我会克隆许多的先进的飞船,让每一个人都能在宇宙翱翔。假如我会克隆,我会克隆许多的防核武器,让我们的国家能不受别的国家的侵略,让世界变得更加和平。
假如我会克隆,会克隆出第二个地球,让它成为地球人的第二家园,这样,大家就不在惧怕人口大爆炸所带来的很多问题了。
假如我会克隆……
5、 假如我会克隆
假如我会克隆,我要克隆出许许多多的动植物,绿化我们的地球,在漫无边际的沙漠,在无人居住的戈壁滩,我要将它们变成绿树成荫、百花吐艳的田园。
我要将地球的每个角落都披上绿色的新装,让大地充满生机,让地球重新迸发出活力与魅力。
我们居住的地球在没遭到破坏以前,处处郁郁葱葱、鸟语花香;鸟兽鱼虫繁衍栖息,空气中弥漫着温馨和安详。可是见利忘义的砍伐者将罪恶之斧无情的伸向绿色的生灵。历经沧桑的千年古树纷纷倒下,森林里的绿色一天天在减少,我们眼前的绿色越来越少,越来越淡。
假如我会克隆,我要克隆出许多小花、小草,让它们来美化大地。公园里,草坪、花坛处处可见,让人赏心悦目,心旷神怡,流连忘返。让它们把地球的每一个角落都装扮得更加美丽,让地球也迸发出蓬勃的朝气。
假如我会克隆,我要克隆出茁壮茂盛的树木,种植在沙漠、荒废的土地上,让大地变成茂密的森林。春天,树上长出了嫩绿的叶子,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夏天,绿树成荫,给人们乘凉,为人们遮掩炽热的太阳,为人们遮风避雨。秋天,还给人们带来一筐筐成熟的果实。
我要克隆出耐旱的小草,种植在各个地方,让大地铺上绿地毯,我还要克隆出美丽的花,种植在世界的每个角落,花儿散发出缕缕幽芳,让世界充满芳香,让大家感到神清气爽。地球变成了绿洲,树林让人感到清凉,小草让人感到清爽,花儿让人感到清香。假如我会克隆……
努力学习吧!我相信,不久的将来绿色会重新回到我们的生活中!
6、 假如我会克隆
从前,克隆技术是人们一种美好的憧憬;现在,克隆再也不是遐想,克隆羊“多利”的问世已经证明了人类科学技术的腾飞和美好的未来。
假如我拥有了这种克隆技术,我要为医学事业献出我的一份微薄之力。目前,许多医学技术虽然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了,但是还有一些器官的疾病因为器缺乏,所以病魔仍旧困扰着病人。病人的声声呻吟,病人家属的一滴滴眼泪,真是惨不忍睹啊!
我要克隆身体器官中的肝,因为肝的疾病多的不计其数,其中肝硬化、肝癌等病都是不治之症。有的还在不知不绝中夺去了病人宝贵的生命。目前,机械心脏已经问世了,可机械肝还没开始研究呢!最重要的是看到病人的肝病好了,不需在病床上受尽病魔的百般折磨,又能在地上奔跑,在岗位上工作。病人家属也再也不用伤心流泪;再也不用因为病人的病不好而茶饭不思了;再也不用付那昂贵的医药费了。
我要先把健康的人的肝细胞取出,培育成健全的肝,之后按血型分类。我还要把肝大量克隆,使病人随时可以做肝的手术。而且这些肝我还要低价出售,是生活条件不是那么富裕的人家也能接受这个价钱,不再让肝依植成为只有富人才能享受的手术了。
我相信,在21世纪的明天,这种克隆一定会成为现实。那要靠我们的努力,同学们,为了我们祖国的美好未来,一起努力学习吧!(福建省三明市 三明市沙县实验小学6年2班 郑伟杰)
7、 假如我会克隆
星期六,我在家看电视剧《三国演义》,看到孔明使用的计策,不得不赞叹他的神机妙算。什么三气周瑜、草船借箭、华容道、捉曹、放曹等等巧妙计策看的我眼花缭乱(如痴如醉)。可惜的是他还没有完成帮助刘备完成大业就死了。
我就想,如果诸葛亮没有死,凭他的聪明才智,完成统一大业应该没问题吧。我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假如我会克隆,我将克隆一个诸葛亮,让他来到这个世界上。他将可以利用现在的科技进一步发挥自己的才能来保卫国家,维护世界和平,人民就不用害怕战争,人们就可以安心的生产,也可以安心地研究各项技术。
诸葛亮聪明的脑子不仅可以用在军事上,也可以用在科学发明上,他发明的东西一定会促进人类的进步,得到众人的喜爱。说不定,他还会成为第二个“爱因斯坦”,甚至比爱因斯坦更厉害。
诸葛亮还可以下海经商,商场如战场,凭他运筹帷幄的本领,英明果断的决策,他的公司的业务一定会蒸蒸日上,而不久的将来,他将会取代比尔盖茨,成为世界首富。
这就是我要克隆的诸葛亮,他对世界一定会有大的贡献。中心小学刘佳佳
⑤ 三篇作文 写人物、情节、环境三类型
我最熟悉的一个人
是她滋润着我们这些娇嫩的祖国之花,她就像辛勤的园丁一样,哺育我们成长,传授我们知识.她,中等身材,有一头棕色的卷发,洁白的瓜子脸,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罩着她那双沉稳得来又明亮的眼睛。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巧嘴以及一对灵敏的耳朵。她平易进人,上课非常认真。讲课时,她常把难题用生活中的事例或者一些历史故事来分析给我们听,让我们一边听故事一边学知识,使我百听不厌。
有一次,有位同学在课堂上讲悄悄话,被她发现了。那时她正面对着黑板写字,我不知道她是怎样发现的,可能是她的耳朵真的像顺风耳一样吧。那位同学被她罚站了,可我看得出那位同学很不情愿站起来,是啊,有谁又想被老师批评呢!但面对着她,他还是无奈地站了起来。
无时无刻,都是她昼夜不停地为我们操心:深夜里,我们已经进入了甜美的梦乡,而她却在皎洁的月光下,微微的灯光下为我们批改作业;白天,她又站在讲台上,引领我们进入知识的海洋,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她认真地去把每一粒种子传播给我们,并让它发芽、开花、结果,结出一堆硕大、饱满、甜美的果实……她是谁,不用说你们已经知道,她就是我们最敬佩、最熟悉的人——老师。
魂 上
有一天,这是极其平常的一天。天上一日,人间一年,当恒日柔软的光辉透过七彩的玻璃,在地板上散射下道道美丽的光柱。生命之神杜曼普罗塞思从睡梦中醒来,他仅有几万岁,相当于人类的儿童。他穿着蓝绿相间的睡衣,凤凰羽毛编制而成的拖鞋,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他从舒适柔软的鹅毛床上爬起,揉掉眼中的困倦。此时,他的母亲星神贝丝普罗塞思已然离去,他不知她走的多久,只是知道距上一次他睡着前见她到现在已经过去很多岁月了。
床头巴掌大的口袋吸引了他的注意,这是一个毫不起眼的灰色口袋,似乎是用什么野兽的毛皮制作而成,上头用绳子扎进,用以装需要随身携带的物品。这样一个毫不起眼的袋子,在神界基本上人手一只,譬如日神就拿它装怀表。以前杜曼也有过一个,但不知被他玩耍时丢到哪里去了。从袋子上闪闪发光的印记可以认出这是母亲身上的那个袋子。
杜曼印象中见过这个袋子几次,它总是被母亲小心翼翼的保管起来,看她打开袋子时的一脸郑重,就知道其中一定装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母亲神神秘秘的动作表情引起了杜曼的好奇心,他曾询问母亲袋子里的装的东西,但总被星神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并告诫她不许乱动袋子。3000年前,也就是杜曼正要进入睡眠的时候,母亲说要去参加神界例会,照顾他睡下后就乘着弯月匆匆离去。一定是她走时把这袋子忘在了床头。
杜曼咽了口唾沫,努力和自己的好奇心做着思想斗争。但毕竟他是一个小孩子,好奇很快战胜理智。他忘窗外瞟了两眼,只看见恒日耀眼的光辉。灰色的毛皮让他的手掌感到温暖和舒适,袋子里仿佛有球状的物体在滚动。
“是珠子。”这个想法很快让他兴奋起来。杜曼最爱玩的玩具就是珠子,母亲也经常从外面带回一些灰色的珠子,并告诉他这是“消亡的宇宙”。但杜曼玩着玩着就失去了兴趣,灰色的珠子里常常是混沌一片,一种比消失了万年的死亡气息更为恐惧的东西弥漫其中,他曾经试着输入神力去唤醒它们,但灰色永恒的混沌却是从来不为所动。于是杜曼沮丧的把它们丢在后花园里。“母亲既然带回了珠子,为什么不拿给我?或许她是故意把口袋遗落在床头,让我一觉醒来就可以玩到这珠子。”他明白这种想法只是借口而已,但他仍然忍不住隔着口袋抚摸那些圆润的珠子。与往日的珠子不同,这些珠子散发着令他陶醉的气息,那是一种感觉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吸引力,仿佛万物都包容在其中一样。即使隔着毛皮也是如此。就像他在搭建生灵积木时那样,但这珠子带来的感觉却比那些积木更加令他兴奋和喜悦,他几乎是疯狂的要得到那些珠子。他有一种感觉,口袋里的珠子和他往日从母亲那儿得到的绝对不是一种类型。
他用颤抖的手解开口袋上的细线,五颗珠子接连滑落到他的手中。果然,五颗不同的颜色的珠子,杜曼的眼中也同时放出光彩。他不断把玩着它们,把它们钻进,吸收它们传来的丝丝能量。红色的令他感到情绪高涨,绿色的珠子让他感到愉悦,蓝色的珠子让他充满活力,橙色的珠子让他感到温暖。他欣喜的把它们捏到指尖,举到窗前,看着恒日的光芒在上面折射,在墙壁上透下斑斓的影子。最后一颗珠子似乎与众不同,那是一颗白色的珠子,散发着轻盈的银白色光芒,珠子内一股若有若无的烟气在振荡飘动,像是清晨海面上挂起的薄雾那样。
这颗与众不同的珠子立刻让他产生把神力输入其中一试的冲动。神界的万物都是有意识的,不论是天上永不熄灭的恒日,还是地上流淌的天河之水,再到神界的每一寸岩石,每一颗野草,只要把神力输入其中,它们都会有所反应。只是反应的剧烈程度不同,神识强烈的神祗,神祗能和它们直接进行意识上的交流。但这种现象实在是太过寻常,因此人们也就见怪不怪了。
杜曼把它贴近自己额头上的金色符号,随着他意识里的缓缓催动,神力像温暖的海水一样源源不断的用进这颗珠子。随着神力的涌入,先前漂浮在珠子中的烟气竟也缓缓下沉,凝聚成气团,最后落到珠子底部,化为一往清水。仅接着海面上又扶起一小块陆地,陆地很快被苍翠说覆盖。杜曼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难道这就是神界亿万年接一颗果子的生命大树的果实。据说着树自神界出现时就已经存在了,那时天地间还是漆黑一片,混沌未开,经历了亿万年之久,生命大树结出了第一颗果子,华为神界。神界又出现诸神,生命大树也开始为诸神说掌管。它一次成熟结五颗果实,其中只有一颗可以化为新的世界。
正在这时,弯月呼啸着停在窗前,星神贝丝一挥手,弯月立刻化为她脖子上的项链。她穿着坠满银色星星的深蓝色长袍,下巴细长而面容严肃。而杜曼正出神的端详着珠子中的变化,并没有注意到她的归来。这让她微微有些不高兴,她是个很在乎别人态度的神祗,因为她仅次于空间神的至高地位,让神界所有的神祗都对她礼让有加,但杜曼不同,他是她的儿子,她爱他。所以她很快把脸上的不悦抹去,轻轻落在房间的地板上。
听到脚步声,杜曼下意识的把五颗珠子并在掌心。但由于珠子太滑,红绿蓝橙四色珠子乒乒乓乓的滚落地面。他惊慌失措的抬起眼睛,正迎上母亲惊异而略带愤怒的目光。“你,谁叫你乱动它们的。”贝丝弯下腰,拾起掉在地上的珠子,并重新把它们装入口袋中。杜曼低下头,他已经做好准备承受母亲接下来的训斥,星神的脾气并不怎么好,这在神界人尽皆知。
“还有一颗,在哪里。”贝丝询问道,口气确是异常的平静。她越是这样,杜曼的心里就越是慌张。他不知母亲接下来会怎样惩罚他,他只知道母亲的口气越是平静,她的怒火也就越大。“抬起头来,看着我的眼睛。”贝丝说道,口气不容置疑。杜曼没动弹,贝丝叹气道:“我又没有责怪你的意思。”闻言杜曼立刻松了口气,他抬起头来,注视着母亲。星神这时才发现一直悬浮于空气中的白色珠子,此时它散发出的光芒更加谣言,金银两色光芒在珠子内相互交错缠绕,其亮度甚至令窗外的恒日也黯然失色。
母子二人有些痴迷的看着珠子中的景象,潮水褪去,金银两色光芒几乎同时坠落到珠子底部。金色的变成草木,银色的变成生灵万物。珠子猛烈的震颤起来,待地震消失后,岩浆覆盖这片土地。紧接着浪涛雷电也一起用来,滔天的巨浪再次张牙舞爪的扑向陆地,似乎要把所有一切撕碎。不知过了多久,一切又重归于平静,这时金银光芒洒下的生命种子开始生长起来。先是郁郁葱葱的树木堆满了陆地的一隅,紧接着这片大陆的另一侧抬高,化为山岭,这些山岭以眼睛看见的速度快速生长着,待它们长到一顶高度时便盖满皑皑白雪。东部陆地由于地震的破坏和海啸的残食化为道道海湾。
杜曼惊讶的看着这一切,这个由他亲手开启的微小世界,此刻正在浪涛声中静静沉睡。而星神贝丝此时看得也有些痴迷,她喃喃自语到:“是历史神冥冥中的旨意吗……”杜曼好奇的问:“母亲,历史是谁?”贝丝闻言立刻惊惶的四处张望一番,在确定四周没人后他抱起杜曼向房间里走去。“好孩子,不要问的别问。既然你已经开启了它,那就让它继续存在下去吧。”说完她一抖动袖子,立刻有无数亮闪闪的星星从袖口涌出,它们化作一只晶莹的手掌,托着这新生的世界向遥远的恒日飞去。
此刻在造物大殿中,空间神伊欧力兹闭着眼坐在宽大的石椅上,身上散发着若有若无的银白色烟气。猛然间,他身子一晃,差点从椅子上摔了下来。他有些失措的用手支撑住身体,额头上布满细密的汗珠。“怎么回事,卡里查的力量好像有出现了……但他已经消失了好几万年了,莫非是我的错觉不成。”即便这样想,刚才那若有若无的金色力量还是让他心中一惊。“不可能,神不会有错觉的。莫非是卡里查的神识还未完全消散,某人又用力量开启了他……”一时间杂乱的想法填满他的脑海,他揉了揉太阳穴,接着一挥手,造物大殿中央立刻出现一个光环,从里面前后走出两个人,把手放在胸口向他致意。
伊欧力兹摆摆手,他努力压制自己心中的烦躁。“阔华、尼隆,我刚才好像又感觉到神伊欧力的存在了,你们立刻给我调查一下,是否有人重新开启了他残存的神识。”位于他左手的人微微一愣,他穿着一件银白色的丝衣,在胸口出用金色的环扣别住。“空间神大人,不可能啊,卡利查早在上万年前就已经神形距咩了啊。”左手边的人也同时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空间神猛地一拍扶手,从椅子上站起。“叫你们去就去,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婆婆妈妈。”两人神色复杂的对视一眼,金色的光环再次出现,两人走入其中消失不见。空间神再次瘫倒在椅子上。“为什么我会变得如此软弱无力,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吸取我的力量一样。莫非卡利查那家伙还未完全消散。”他想象着历史神此刻正躲在神界的一个角落,阴森森的注视着他,这个想法让他不寒而栗。“这太危险了,我必须要彻底查清楚此事。”
阔华、尼隆二人正在空中急速的穿行,两人神色复杂,彼此都默然不语。待到造物大殿的大门出现在二人眼前时,阔华突然停下了。“尼隆,你有没有觉得空间神大人最近突然变得很奇怪?”尼隆停下脚步,他漂浮在半空中俯视着下方的阔华,道:“这有什么,历史神大人死后他就一直很奇怪。”阔华皱皱眉头,他起身飞到和尼隆相同的高度:“我刚才正在闭目休息,突然感觉到一股力量传了过来。紧接着空间神大人就召唤了我。而且奇怪的是,这股力量和消失已久的历史神的生命本源十分相似。”
尼隆的眼神折射出凌厉的光芒,他一甩袖子道:“阔华,虽然同为天界神祗,但我不得不提醒你。卡利查早在上万年前就由于谋反被空间神大人打得魂飞魄散,如果你不想落得和他同样下场的话那么就不要再提他。”阔华的脸色一暗,小声说:“尼隆,谢谢你的提醒,我记下了。”
尼隆闻言脸色缓和下来,他把手放在阔华肩膀上道:“阔华,我知道历史神曾对你有知遇之恩,但你要认清现在的形式。任何一名统治者都不可能把三心二意的部下留在身边,空间神大人他也同样。”他回头看了一眼造物神殿的方向,“我们走吧,空间神大人交给我们的任务还未完成。”
在群星宫里贝丝手搭在窗台上望向天空,在恒日正北方向多了一个银色的小点。若是不仔细看很难发现,这就是杜曼刚刚用生命大树果实创造的新世界。此刻它已真正离开神界,向着虚无的空间飞去。已目前的速度计算,大约五千年后它就会消失不见。“叫它什么好呢,历史神大人,或许你能在里面重生?”贝丝默默的想着,此刻这个一向冷峻的女人却是一脸黯然,蓝色衣裙上的星星也不再发光。
这时窗前猛地降下两道光柱,贝丝一惊,连忙回过神来。“尼隆、阔华二位大人,你们怎么来了?我听说空间神最近精神不太好,二位为什么没呆在他身边服侍他呢?”贝丝很难保证二人没有发现杜曼创造的新世界,所以她用一连串的话语来掩饰自己刚才的失态。
阔华看起来显得心事重重,直到尼隆一拉他的袖子他才想起向贝丝问好。“星神大人,今天空间神大人在造物大殿冥想时突然觉察到一股力量,而这力量正是历史神大人身上的。所以空间神让我们调查,希望您能够理解。”尼隆直言不讳。
贝丝一愣。“果然,那股力量是历史神大人的。看来他还没死,并且进到了生命果实里。”她不自觉的又向天空的方向望了一眼,这个细微的动作被尼隆看在眼里。“星神大人,此次前来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要取回空间神大人放在您身边的生命果实,如您说知,空间神大人最近精神一直不太好,需要借助生命果实的力量来疗养。”
贝丝眯起眼睛打量他。“尼隆这个家伙,看来他已经知道了。这下可怎么办,此事一旦被空间神知道,杜曼难面也会被牵连进去。不行,绝对不能让杜曼陷入危险。”想到这里,她站起身来说:“生命果实放在知圣泉了,现在不便取回,三天后我会亲自给空间神送去。如果没有其他的事情,二位就先请回吧。”
尼隆脸色一变,他一招手,手中立刻多了一把银色的长剑,而剑尖正好搭在贝丝的脖子上。“尼隆大人,你这是。”阔华惊呆了,他想不到尼隆竟然会用武力威胁他。“你让开。”尼隆冷冷的说道。“今天这事情和你没有关系,如果你不想受到牵连的话。”
贝丝没有躲闪,相反脸上露出凄惨的笑容。“要杀便杀吧,历史神大人走后,我的生命再也没有意义。活着与死了对于我而言又有什么区别。”“不要啊,星神大人。”阔华急忙劝阻道,贝丝昂着头,一滴泪珠从她眼角滑落。
尼隆却突然哈哈大笑着把剑收回,在几人二人惊愕的目光中他双手猛得发力,方向正对着贝丝抛向天空的银色珠子,力量之大以至于那一部分空间都发生额微微的扭曲。而本已远去的银色珠子此刻却宛如听到召唤一般,急速飞向尼隆,并落在他的手中。贝丝身子一抖,差点摔倒。尼隆让银色珠子停在三人中间的位置,用剑尖在珠子表面滑了道弧线。一道银色的弧线闪过,贝丝可以看见珠子里弥漫的云气微微颤抖了一下,直觉告诉她刚才尼隆那个动作已经让这个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放心吧,贝丝,我们是一同从神界学院出来的老同学,看在同学的情分上,我不会这么绝情的。”他转向错愕的阔华:“阔华大人,你敢不敢和我打一个赌。”“赌,什么赌?”阔华显然没反应过来。“就赌这个世界吧,刚才我已经给这个世界输入了我的力量,至于这股力量是什么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不过我可以保证这个力量足以改变这个世界的一切。阔华,你说忠于的历史神大人不是圣龙骑士吗?”
阔华连忙摇手:“尼隆大人,你可不要乱说。历史神早就湮没万年之久了,我现在只忠于空间神。”尼隆又是一笑:“阔华大人,你可以把我当傻子。隔三差五就去圣坛念念叨叨的家伙是谁?”阔华一愣,叹息道:“好吧,我承认,我不能忘记历史神大人。也只有在他和空间神共同的领导下,神界才能保持平衡,可现在……”
“因此我才要和你打一个赌,历史神和你,都坚定不移的相信信仰的存在可以战胜一切……我倒要看看,是我输入的这股力量厉害,还是历史神的信仰可以占据上风。如果你赢了,我可以为你和贝丝大人保守秘密,如果你输了……”他不怀好意的看向贝丝:“那么她就是我的。”阔华张开双臂挡在贝丝身前:“你不要碰她,我就和你赌。”说完他也在空气中划了一个金色的图案,金色,本来就是历史神生命本源的颜色。金色的图案落入珠子后,珠子再次轻颤,只不过这次珠子的抖动更为剧烈一些。
尼隆抱着膀子在一旁观看,见状嘲道:“很遗憾啊,阔华,看起来这个世界不想接受你的馈赠。”果然,金色的光芒触到珠子表面,并没有像尼隆的银色的光芒那样轻而易举的融入其中,而是撞在珠子的表面弹了回来。阔华被金色的力量击中胸口,哇的一声吐了一口鲜血。贝丝见状急忙用手绢帮他擦拭胸前的血迹。“阔华大人啊,您不要勉强了。其实他走了这么多年,我早已习惯了。”她看到的却是阔华坚毅的眼神。“不,贝丝。历史神大人临走前就曾经嘱托我照顾你,我不能眼见着你被人欺负。”说完他挣脱贝丝的手臂,奋力支撑起摇摇欲坠的身体,再次把金色的光芒输入这个世界。这次珠子内部仿佛有什么力量响应似的,金色光芒触到珠子壁轻而易举的就容了进去。尼隆脸色微微一变,而阔华眼中却露出兴奋的神采。他高兴的对贝丝说:“看到了吗,是历史神大人,他在响应我。”贝丝激动的脸色通红,她也不顾作为形神的面子,用颤抖的手抚摸珠子的表面。“卡理查,真的是你吗?”一旁尼隆却是冷冷的说:“你别高兴的太早了,即使历史神还有意识残存在其中,他的力量也不比往日。我刚才那股力量是借助了圣泉的威力,轻而易举的就可以把它吞噬掉。”
贝丝猛地抬头,目光像利剑一样射向他。那眼神竟然让他微微一颤。“尼隆,当年你曾亲自参与对历史神的攻击。倘若这次历史神的意识由于你而彻底消失……”她握紧了拳头,银色的光芒自指溢出。那是发动攻击的前兆。她一字一句的说道:“我一定要你偿命。”
他把脸凑近珠子“我来给这个世界起个名字,就叫伊瑟利亚吧。”
魂 下
天空陡然暗了下来,浓云翻滚间,一道闪电直劈而下,落在林间的一栋小木屋上。木屋发出微微的红光,下一秒钟连呻吟还没来得就发出一声就碎裂成灰。但雷电似乎没有就此罢休的一次,一道道雷电接连劈在了旁边的树木上,巨大的树冠疯狂摇曳起来,在地上投射下张牙舞爪的怪影。
烧焦的枝丫间,一个人在急速奔跑着。他身穿褐色长袍,脸部也隐藏在兜帽之下。嘴角的一抹微笑让人看不出他是兴奋还是恐慌。奔跑间长袍随风起舞,遇到枝叶时竟然浮现出密密麻麻的黑色的闪电,褐色看不出材质的布料也荡漾出水一般的微澜,阻挡的枝叶顷刻间化为灰烬。
那人手握一把和身高齐平的长杖,仔细看的话可以发现那长杖竟是由人的腿骨组成。在他跨越一道溪水时,闪电的攻势似乎也愈急,闪电末端形成一个个紫色雷光缠绕的光球,拖拽着闪电迤逦而至。
他的脚没入水中,冰冷的感觉瞬间沿着他的神经蔓延。那闪电似乎惊觉到了什么,天上彤云自动封开,一只巨大的火球摇曳而至,在林间飞舞时划出一条火龙,火龙一头扎进水面。只听一声巨响,大团的白气向周围弥散开来,并快速渗透了林间的每一个角落。小溪沸腾了,原本潺潺的溪水鼓出水泡蒸发殆尽,火龙竟然在地面上划出一条十几米深的巨大沟壑将小溪整个决断。
天空中传来一个威严的声音:“亚岱尔,持有亡灵法杖必死。神族是不会允许邪恶势力危害到人间的。”那褐袍身影也不理会,只是快速向前奔逃,闪电接连落到他身后几米远的位置,样子可谓狼狈之极。
待威严的声音再次响起时,他回过头嘲弄的说道:“身为神族,竟然使出如此手段追杀一个人类,你们不觉得羞愧吗?”他一面说,一面注意观察周身的情形。连续的闪电戛然而止,隐藏在彤云后的声音一时语塞,随即变得狂怒起来:“你,一个人类,竟敢对抗神族!我要你似乎全尸!”
褐袍人啧啧两声,随手身出法杖,接下一道闪电。那水桶粗细的闪电到达法杖顶端竟像遇到无形的墙壁,一阵颤抖后消失不见。而褐袍人的身形也只是微微颤动而已。躲藏在密云后的施法者似乎没预料到褐袍人竟然有如此的实力,天地间响起一道凌厉的呼啸声,原本嚣张的彤云被撕扯声碎片。被乌云覆盖的天空上突然打开一个窟窿,落下万道金光。只听“叮咚,叮咚”的脆响,一辆四轮马车竟然从虚空中驶来,整个马车由金子制成,雕刻着精美的花纹。马车上端坐一人,金衣金甲,手扶黄金巨剑。另一手挽着四条缰绳,分别拴在四匹生有宽大双翼的飞马身上。金甲人身上不时散发出道道金光,看起来威风至极。
褐袍人停下脚步,唾骂道:“阔华尼斯尔,是你!当年你和空间神联合起来把我害成这样。要不是你,我怎会能力尽失,堕落成亡灵法师!今天,如果你再穷追不舍,我会让你付出应有的代价。”
金甲人也不气恼,只是兀自大笑起来,笑得浑身的金芒散乱一片。好久他才止住笑声,随手一道闪电劈下,饶有兴致的欣赏着狼狈躲闪的褐袍人。褐袍人跳到一处空地上,目光逼视着他,眼睛似要冒出火来一般。
金甲人轻蔑的说道:“你现在神格涣散,不过是普通的人类而已。对于你来说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把亡灵法杖交还给我,然后乖乖滚蛋。我会考虑在空间神大人面前为你求情。”
褐袍人呸了一声:“你这走狗,你别忘了伊瑟利亚是和神界平行的位面,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的能力在这里会受到大幅度的削减。而我,亡灵法师,是这片大陆上最强的存在。”
金甲人似乎为他的狂妄感到好笑,他猛地一抖缰绳,几匹飞马脱离舒服,拍展着宽大的翅膀向远方飞去,包括那辆金色的马车,都逐渐溶成一团光影,消失不见。金甲人就这么直直的立在虚空中。他扭动了一下脖颈,随手挥舞了一下巨剑。从剑尖拖出一道剑芒,直扫褐袍人所站立的位置。褐袍人躲闪不及,金芒扫过的地方,纷纷变成透明的玻璃,然后在一片劈啪声中破碎。金甲人收回长剑,哈哈大笑。但随即他的笑声就止住了,因为他看到那一地的玻璃碎片上升起一道绿色的烟气,在空中再次幻化成褐袍人的身影。“你……你!”金甲人指着他,惊讶的说不出话来。褐袍人微笑点头:“没想到吧,阔华尼斯尔。这些年我为了报仇,一直躲在深山中苦修。为了获得强大的能力,我不惜抛弃肉体成为亡灵法师。现在我已经成为拥有无限重生能力的亡灵了,只要不离开伊瑟利亚,我就是无敌的存在!”
金甲人很快镇定下来,他也不答话,一剑斩向褐袍人。眼见他被剑芒撕成碎片,然后绿色的烟气腾起,碎片再次聚拢成他的身形,呼啸着向他飞来。
“我就来个以牙还牙吧。”褐袍人发出一连串的咏唱,黑色的闪电在他法杖顶端聚集,猛地击向金甲人。金甲人闪身一躲,黑色闪电还是劈在了他的头盔上,一只金角应声掉落,化成点点星光。
金甲人惊慌起来,他指着面无表情的褐袍人颤声说:“好,你等着,我不会善罢甘休的。”说着他化成一道金色流星,瞬间冲破浓云,消失在天际。密密的云层再次合上。
褐袍人长处一口气,他落回地面,望着正在逐渐消散的浓云出神。黛绿色山峦的尽头,恒日
朋友,当你处在钢筋、混凝土的楼房里,在为生活、学习忙碌时,你是否十分羡慕古人“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雅趣,你是否十分向往“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的胜景?这些曾在古时随出可见的美丽风景,而今却只能在特定德公园、风景区才能见到了。
几千年前曾鼎盛一时的巴比伦王国,因其人民只知一味的恳荒伐木,破坏森林,不懂得与自然和谐相处,使得这个辉煌灿烂的文明逐渐被黄沙所掩埋,最终导致它如我国的楼兰一般成为人类历史上的昙花一现,留给我们无尽的惋惜与反思……
“地球——生命——人类”系统的平衡与物质的生产和调节能力是有限的,正所谓“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而人之欲无极”,人类追求发展的需求和地球资源的有限供给是一对永恒的矛盾,我们必须在地球资源有限与环境容量允许范围内去建造人类文明的大厦。因此人类要学会与自然和谐发展。
我过古代儒家、道家等学派都有着丰富的和谐思想,在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上,主张天人合一,肯定人与自然界的统一。老子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强调人要以自然规律为最高准则,以崇尚自然、效法天地作为人生行为的基本依归;儒学宗师孔子认为“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主张天、地、人的和谐发展。
然而,人类历史发展到拥有现代文明的今天,头脑里只有金钱观的人们,根本没在意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性。不必援引枯燥的数据,也不必再借用古老的格言,我们只需用肉眼仰望一下头顶的天空,就应当惊愕地承认:这天早已不是天的“原稿”,它以被“现代文明”的烟尘复印得浑浊而模糊了。
朋友们,该是静下来反思、忏悔的时候了!我们都是受过大自然恩典和养育的华夏子孙,我们对待自然界的态度不能再是任意的了,更不能是恶意的,而必须是亲和的,善意的;在对自然界开发的同时,还要注意涵养、保护和节约。“以投入求速度,以消耗求发展”的经济体制早已应被抛弃,我们应当在资源的压力和节约的动力下,以最少的消耗获得最大的效益。
作为当代的中专生、祖国明天的建设者,我们怎能让历史悲剧重演,怎能让环境恶化的魔爪继续蔓延?朋友们开始行动吧!让我们从生活中的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页纸做起,为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地球节约每一点资源!
也许你会不屑这生活中节约的点滴,觉得它只是杯水车薪、毫无意义,对于整个社会,它几乎可以归为虚无。可是,风无形,但当柳枝拂动,树弯腰时,我们看到了它的力量;空气无状,可是,在阳光的透射下,可以看到尘埃浮动,地气上升,目击它模糊的形状;同样,生活中的点滴也许可以约为零,但如果大家参与,日积月累,平日里毫无感觉的微风汇聚在一起就会成为一股强大的劲风荡涤在祖国大地,唤醒每一个华夏子孙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识,塑造出一个秀美的山川!
⑥ 以“魂”为题目的高中作文,要有波澜情节的作文
魂 上
有一天,这是极其平常的一天。天上一日,人间一年,当恒日柔软的光辉透过七彩的玻璃,在地板上散射下道道美丽的光柱。生命之神杜曼普罗塞思从睡梦中醒来,他仅有几万岁,相当于人类的儿童。他穿着蓝绿相间的睡衣,凤凰羽毛编制而成的拖鞋,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他从舒适柔软的鹅毛床上爬起,揉掉眼中的困倦。此时,他的母亲星神贝丝普罗塞思已然离去,他不知她走的多久,只是知道距上一次他睡着前见她到现在已经过去很多岁月了。
床头巴掌大的口袋吸引了他的注意,这是一个毫不起眼的灰色口袋,似乎是用什么野兽的毛皮制作而成,上头用绳子扎进,用以装需要随身携带的物品。这样一个毫不起眼的袋子,在神界基本上人手一只,譬如日神就拿它装怀表。以前杜曼也有过一个,但不知被他玩耍时丢到哪里去了。从袋子上闪闪发光的印记可以认出这是母亲身上的那个袋子。
杜曼印象中见过这个袋子几次,它总是被母亲小心翼翼的保管起来,看她打开袋子时的一脸郑重,就知道其中一定装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母亲神神秘秘的动作表情引起了杜曼的好奇心,他曾询问母亲袋子里的装的东西,但总被星神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并告诫她不许乱动袋子。3000年前,也就是杜曼正要进入睡眠的时候,母亲说要去参加神界例会,照顾他睡下后就乘着弯月匆匆离去。一定是她走时把这袋子忘在了床头。
杜曼咽了口唾沫,努力和自己的好奇心做着思想斗争。但毕竟他是一个小孩子,好奇很快战胜理智。他忘窗外瞟了两眼,只看见恒日耀眼的光辉。灰色的毛皮让他的手掌感到温暖和舒适,袋子里仿佛有球状的物体在滚动。
“是珠子。”这个想法很快让他兴奋起来。杜曼最爱玩的玩具就是珠子,母亲也经常从外面带回一些灰色的珠子,并告诉他这是“消亡的宇宙”。但杜曼玩着玩着就失去了兴趣,灰色的珠子里常常是混沌一片,一种比消失了万年的死亡气息更为恐惧的东西弥漫其中,他曾经试着输入神力去唤醒它们,但灰色永恒的混沌却是从来不为所动。于是杜曼沮丧的把它们丢在后花园里。“母亲既然带回了珠子,为什么不拿给我?或许她是故意把口袋遗落在床头,让我一觉醒来就可以玩到这珠子。”他明白这种想法只是借口而已,但他仍然忍不住隔着口袋抚摸那些圆润的珠子。与往日的珠子不同,这些珠子散发着令他陶醉的气息,那是一种感觉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吸引力,仿佛万物都包容在其中一样。即使隔着毛皮也是如此。就像他在搭建生灵积木时那样,但这珠子带来的感觉却比那些积木更加令他兴奋和喜悦,他几乎是疯狂的要得到那些珠子。他有一种感觉,口袋里的珠子和他往日从母亲那儿得到的绝对不是一种类型。
他用颤抖的手解开口袋上的细线,五颗珠子接连滑落到他的手中。果然,五颗不同的颜色的珠子,杜曼的眼中也同时放出光彩。他不断把玩着它们,把它们钻进,吸收它们传来的丝丝能量。红色的令他感到情绪高涨,绿色的珠子让他感到愉悦,蓝色的珠子让他充满活力,橙色的珠子让他感到温暖。他欣喜的把它们捏到指尖,举到窗前,看着恒日的光芒在上面折射,在墙壁上透下斑斓的影子。最后一颗珠子似乎与众不同,那是一颗白色的珠子,散发着轻盈的银白色光芒,珠子内一股若有若无的烟气在振荡飘动,像是清晨海面上挂起的薄雾那样。
这颗与众不同的珠子立刻让他产生把神力输入其中一试的冲动。神界的万物都是有意识的,不论是天上永不熄灭的恒日,还是地上流淌的天河之水,再到神界的每一寸岩石,每一颗野草,只要把神力输入其中,它们都会有所反应。只是反应的剧烈程度不同,神识强烈的神祗,神祗能和它们直接进行意识上的交流。但这种现象实在是太过寻常,因此人们也就见怪不怪了。
杜曼把它贴近自己额头上的金色符号,随着他意识里的缓缓催动,神力像温暖的海水一样源源不断的用进这颗珠子。随着神力的涌入,先前漂浮在珠子中的烟气竟也缓缓下沉,凝聚成气团,最后落到珠子底部,化为一往清水。仅接着海面上又扶起一小块陆地,陆地很快被苍翠说覆盖。杜曼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难道这就是神界亿万年接一颗果子的生命大树的果实。据说着树自神界出现时就已经存在了,那时天地间还是漆黑一片,混沌未开,经历了亿万年之久,生命大树结出了第一颗果子,华为神界。神界又出现诸神,生命大树也开始为诸神说掌管。它一次成熟结五颗果实,其中只有一颗可以化为新的世界。
正在这时,弯月呼啸着停在窗前,星神贝丝一挥手,弯月立刻化为她脖子上的项链。她穿着坠满银色星星的深蓝色长袍,下巴细长而面容严肃。而杜曼正出神的端详着珠子中的变化,并没有注意到她的归来。这让她微微有些不高兴,她是个很在乎别人态度的神祗,因为她仅次于空间神的至高地位,让神界所有的神祗都对她礼让有加,但杜曼不同,他是她的儿子,她爱他。所以她很快把脸上的不悦抹去,轻轻落在房间的地板上。
听到脚步声,杜曼下意识的把五颗珠子并在掌心。但由于珠子太滑,红绿蓝橙四色珠子乒乒乓乓的滚落地面。他惊慌失措的抬起眼睛,正迎上母亲惊异而略带愤怒的目光。“你,谁叫你乱动它们的。”贝丝弯下腰,拾起掉在地上的珠子,并重新把它们装入口袋中。杜曼低下头,他已经做好准备承受母亲接下来的训斥,星神的脾气并不怎么好,这在神界人尽皆知。
“还有一颗,在哪里。”贝丝询问道,口气确是异常的平静。她越是这样,杜曼的心里就越是慌张。他不知母亲接下来会怎样惩罚他,他只知道母亲的口气越是平静,她的怒火也就越大。“抬起头来,看着我的眼睛。”贝丝说道,口气不容置疑。杜曼没动弹,贝丝叹气道:“我又没有责怪你的意思。”闻言杜曼立刻松了口气,他抬起头来,注视着母亲。星神这时才发现一直悬浮于空气中的白色珠子,此时它散发出的光芒更加谣言,金银两色光芒在珠子内相互交错缠绕,其亮度甚至令窗外的恒日也黯然失色。
母子二人有些痴迷的看着珠子中的景象,潮水褪去,金银两色光芒几乎同时坠落到珠子底部。金色的变成草木,银色的变成生灵万物。珠子猛烈的震颤起来,待地震消失后,岩浆覆盖这片土地。紧接着浪涛雷电也一起用来,滔天的巨浪再次张牙舞爪的扑向陆地,似乎要把所有一切撕碎。不知过了多久,一切又重归于平静,这时金银光芒洒下的生命种子开始生长起来。先是郁郁葱葱的树木堆满了陆地的一隅,紧接着这片大陆的另一侧抬高,化为山岭,这些山岭以眼睛看见的速度快速生长着,待它们长到一顶高度时便盖满皑皑白雪。东部陆地由于地震的破坏和海啸的残食化为道道海湾。
杜曼惊讶的看着这一切,这个由他亲手开启的微小世界,此刻正在浪涛声中静静沉睡。而星神贝丝此时看得也有些痴迷,她喃喃自语到:“是历史神冥冥中的旨意吗……”杜曼好奇的问:“母亲,历史是谁?”贝丝闻言立刻惊惶的四处张望一番,在确定四周没人后他抱起杜曼向房间里走去。“好孩子,不要问的别问。既然你已经开启了它,那就让它继续存在下去吧。”说完她一抖动袖子,立刻有无数亮闪闪的星星从袖口涌出,它们化作一只晶莹的手掌,托着这新生的世界向遥远的恒日飞去。
此刻在造物大殿中,空间神伊欧力兹闭着眼坐在宽大的石椅上,身上散发着若有若无的银白色烟气。猛然间,他身子一晃,差点从椅子上摔了下来。他有些失措的用手支撑住身体,额头上布满细密的汗珠。“怎么回事,卡里查的力量好像有出现了……但他已经消失了好几万年了,莫非是我的错觉不成。”即便这样想,刚才那若有若无的金色力量还是让他心中一惊。“不可能,神不会有错觉的。莫非是卡里查的神识还未完全消散,某人又用力量开启了他……”一时间杂乱的想法填满他的脑海,他揉了揉太阳穴,接着一挥手,造物大殿中央立刻出现一个光环,从里面前后走出两个人,把手放在胸口向他致意。
伊欧力兹摆摆手,他努力压制自己心中的烦躁。“阔华、尼隆,我刚才好像又感觉到神伊欧力的存在了,你们立刻给我调查一下,是否有人重新开启了他残存的神识。”位于他左手的人微微一愣,他穿着一件银白色的丝衣,在胸口出用金色的环扣别住。“空间神大人,不可能啊,卡利查早在上万年前就已经神形距咩了啊。”左手边的人也同时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空间神猛地一拍扶手,从椅子上站起。“叫你们去就去,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婆婆妈妈。”两人神色复杂的对视一眼,金色的光环再次出现,两人走入其中消失不见。空间神再次瘫倒在椅子上。“为什么我会变得如此软弱无力,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吸取我的力量一样。莫非卡利查那家伙还未完全消散。”他想象着历史神此刻正躲在神界的一个角落,阴森森的注视着他,这个想法让他不寒而栗。“这太危险了,我必须要彻底查清楚此事。”
阔华、尼隆二人正在空中急速的穿行,两人神色复杂,彼此都默然不语。待到造物大殿的大门出现在二人眼前时,阔华突然停下了。“尼隆,你有没有觉得空间神大人最近突然变得很奇怪?”尼隆停下脚步,他漂浮在半空中俯视着下方的阔华,道:“这有什么,历史神大人死后他就一直很奇怪。”阔华皱皱眉头,他起身飞到和尼隆相同的高度:“我刚才正在闭目休息,突然感觉到一股力量传了过来。紧接着空间神大人就召唤了我。而且奇怪的是,这股力量和消失已久的历史神的生命本源十分相似。”
尼隆的眼神折射出凌厉的光芒,他一甩袖子道:“阔华,虽然同为天界神祗,但我不得不提醒你。卡利查早在上万年前就由于谋反被空间神大人打得魂飞魄散,如果你不想落得和他同样下场的话那么就不要再提他。”阔华的脸色一暗,小声说:“尼隆,谢谢你的提醒,我记下了。”
尼隆闻言脸色缓和下来,他把手放在阔华肩膀上道:“阔华,我知道历史神曾对你有知遇之恩,但你要认清现在的形式。任何一名统治者都不可能把三心二意的部下留在身边,空间神大人他也同样。”他回头看了一眼造物神殿的方向,“我们走吧,空间神大人交给我们的任务还未完成。”
在群星宫里贝丝手搭在窗台上望向天空,在恒日正北方向多了一个银色的小点。若是不仔细看很难发现,这就是杜曼刚刚用生命大树果实创造的新世界。此刻它已真正离开神界,向着虚无的空间飞去。已目前的速度计算,大约五千年后它就会消失不见。“叫它什么好呢,历史神大人,或许你能在里面重生?”贝丝默默的想着,此刻这个一向冷峻的女人却是一脸黯然,蓝色衣裙上的星星也不再发光。
这时窗前猛地降下两道光柱,贝丝一惊,连忙回过神来。“尼隆、阔华二位大人,你们怎么来了?我听说空间神最近精神不太好,二位为什么没呆在他身边服侍他呢?”贝丝很难保证二人没有发现杜曼创造的新世界,所以她用一连串的话语来掩饰自己刚才的失态。
阔华看起来显得心事重重,直到尼隆一拉他的袖子他才想起向贝丝问好。“星神大人,今天空间神大人在造物大殿冥想时突然觉察到一股力量,而这力量正是历史神大人身上的。所以空间神让我们调查,希望您能够理解。”尼隆直言不讳。
贝丝一愣。“果然,那股力量是历史神大人的。看来他还没死,并且进到了生命果实里。”她不自觉的又向天空的方向望了一眼,这个细微的动作被尼隆看在眼里。“星神大人,此次前来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要取回空间神大人放在您身边的生命果实,如您说知,空间神大人最近精神一直不太好,需要借助生命果实的力量来疗养。”
贝丝眯起眼睛打量他。“尼隆这个家伙,看来他已经知道了。这下可怎么办,此事一旦被空间神知道,杜曼难面也会被牵连进去。不行,绝对不能让杜曼陷入危险。”想到这里,她站起身来说:“生命果实放在知圣泉了,现在不便取回,三天后我会亲自给空间神送去。如果没有其他的事情,二位就先请回吧。”
尼隆脸色一变,他一招手,手中立刻多了一把银色的长剑,而剑尖正好搭在贝丝的脖子上。“尼隆大人,你这是。”阔华惊呆了,他想不到尼隆竟然会用武力威胁他。“你让开。”尼隆冷冷的说道。“今天这事情和你没有关系,如果你不想受到牵连的话。”
贝丝没有躲闪,相反脸上露出凄惨的笑容。“要杀便杀吧,历史神大人走后,我的生命再也没有意义。活着与死了对于我而言又有什么区别。”“不要啊,星神大人。”阔华急忙劝阻道,贝丝昂着头,一滴泪珠从她眼角滑落。
尼隆却突然哈哈大笑着把剑收回,在几人二人惊愕的目光中他双手猛得发力,方向正对着贝丝抛向天空的银色珠子,力量之大以至于那一部分空间都发生额微微的扭曲。而本已远去的银色珠子此刻却宛如听到召唤一般,急速飞向尼隆,并落在他的手中。贝丝身子一抖,差点摔倒。尼隆让银色珠子停在三人中间的位置,用剑尖在珠子表面滑了道弧线。一道银色的弧线闪过,贝丝可以看见珠子里弥漫的云气微微颤抖了一下,直觉告诉她刚才尼隆那个动作已经让这个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放心吧,贝丝,我们是一同从神界学院出来的老同学,看在同学的情分上,我不会这么绝情的。”他转向错愕的阔华:“阔华大人,你敢不敢和我打一个赌。”“赌,什么赌?”阔华显然没反应过来。“就赌这个世界吧,刚才我已经给这个世界输入了我的力量,至于这股力量是什么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不过我可以保证这个力量足以改变这个世界的一切。阔华,你说忠于的历史神大人不是圣龙骑士吗?”
阔华连忙摇手:“尼隆大人,你可不要乱说。历史神早就湮没万年之久了,我现在只忠于空间神。”尼隆又是一笑:“阔华大人,你可以把我当傻子。隔三差五就去圣坛念念叨叨的家伙是谁?”阔华一愣,叹息道:“好吧,我承认,我不能忘记历史神大人。也只有在他和空间神共同的领导下,神界才能保持平衡,可现在……”
“因此我才要和你打一个赌,历史神和你,都坚定不移的相信信仰的存在可以战胜一切……我倒要看看,是我输入的这股力量厉害,还是历史神的信仰可以占据上风。如果你赢了,我可以为你和贝丝大人保守秘密,如果你输了……”他不怀好意的看向贝丝:“那么她就是我的。”阔华张开双臂挡在贝丝身前:“你不要碰她,我就和你赌。”说完他也在空气中划了一个金色的图案,金色,本来就是历史神生命本源的颜色。金色的图案落入珠子后,珠子再次轻颤,只不过这次珠子的抖动更为剧烈一些。
尼隆抱着膀子在一旁观看,见状嘲道:“很遗憾啊,阔华,看起来这个世界不想接受你的馈赠。”果然,金色的光芒触到珠子表面,并没有像尼隆的银色的光芒那样轻而易举的融入其中,而是撞在珠子的表面弹了回来。阔华被金色的力量击中胸口,哇的一声吐了一口鲜血。贝丝见状急忙用手绢帮他擦拭胸前的血迹。“阔华大人啊,您不要勉强了。其实他走了这么多年,我早已习惯了。”她看到的却是阔华坚毅的眼神。“不,贝丝。历史神大人临走前就曾经嘱托我照顾你,我不能眼见着你被人欺负。”说完他挣脱贝丝的手臂,奋力支撑起摇摇欲坠的身体,再次把金色的光芒输入这个世界。这次珠子内部仿佛有什么力量响应似的,金色光芒触到珠子壁轻而易举的就容了进去。尼隆脸色微微一变,而阔华眼中却露出兴奋的神采。他高兴的对贝丝说:“看到了吗,是历史神大人,他在响应我。”贝丝激动的脸色通红,她也不顾作为形神的面子,用颤抖的手抚摸珠子的表面。“卡理查,真的是你吗?”一旁尼隆却是冷冷的说:“你别高兴的太早了,即使历史神还有意识残存在其中,他的力量也不比往日。我刚才那股力量是借助了圣泉的威力,轻而易举的就可以把它吞噬掉。”
贝丝猛地抬头,目光像利剑一样射向他。那眼神竟然让他微微一颤。“尼隆,当年你曾亲自参与对历史神的攻击。倘若这次历史神的意识由于你而彻底消失……”她握紧了拳头,银色的光芒自指溢出。那是发动攻击的前兆。她一字一句的说道:“我一定要你偿命。”
他把脸凑近珠子“我来给这个世界起个名字,就叫伊瑟利亚吧。”
魂 下
天空陡然暗了下来,浓云翻滚间,一道闪电直劈而下,落在林间的一栋小木屋上。木屋发出微微的红光,下一秒钟连呻吟还没来得就发出一声就碎裂成灰。但雷电似乎没有就此罢休的一次,一道道雷电接连劈在了旁边的树木上,巨大的树冠疯狂摇曳起来,在地上投射下张牙舞爪的怪影。
烧焦的枝丫间,一个人在急速奔跑着。他身穿褐色长袍,脸部也隐藏在兜帽之下。嘴角的一抹微笑让人看不出他是兴奋还是恐慌。奔跑间长袍随风起舞,遇到枝叶时竟然浮现出密密麻麻的黑色的闪电,褐色看不出材质的布料也荡漾出水一般的微澜,阻挡的枝叶顷刻间化为灰烬。
那人手握一把和身高齐平的长杖,仔细看的话可以发现那长杖竟是由人的腿骨组成。在他跨越一道溪水时,闪电的攻势似乎也愈急,闪电末端形成一个个紫色雷光缠绕的光球,拖拽着闪电迤逦而至。
他的脚没入水中,冰冷的感觉瞬间沿着他的神经蔓延。那闪电似乎惊觉到了什么,天上彤云自动封开,一只巨大的火球摇曳而至,在林间飞舞时划出一条火龙,火龙一头扎进水面。只听一声巨响,大团的白气向周围弥散开来,并快速渗透了林间的每一个角落。小溪沸腾了,原本潺潺的溪水鼓出水泡蒸发殆尽,火龙竟然在地面上划出一条十几米深的巨大沟壑将小溪整个决断。
天空中传来一个威严的声音:“亚岱尔,持有亡灵法杖必死。神族是不会允许邪恶势力危害到人间的。”那褐袍身影也不理会,只是快速向前奔逃,闪电接连落到他身后几米远的位置,样子可谓狼狈之极。
待威严的声音再次响起时,他回过头嘲弄的说道:“身为神族,竟然使出如此手段追杀一个人类,你们不觉得羞愧吗?”他一面说,一面注意观察周身的情形。连续的闪电戛然而止,隐藏在彤云后的声音一时语塞,随即变得狂怒起来:“你,一个人类,竟敢对抗神族!我要你似乎全尸!”
褐袍人啧啧两声,随手身出法杖,接下一道闪电。那水桶粗细的闪电到达法杖顶端竟像遇到无形的墙壁,一阵颤抖后消失不见。而褐袍人的身形也只是微微颤动而已。躲藏在密云后的施法者似乎没预料到褐袍人竟然有如此的实力,天地间响起一道凌厉的呼啸声,原本嚣张的彤云被撕扯声碎片。被乌云覆盖的天空上突然打开一个窟窿,落下万道金光。只听“叮咚,叮咚”的脆响,一辆四轮马车竟然从虚空中驶来,整个马车由金子制成,雕刻着精美的花纹。马车上端坐一人,金衣金甲,手扶黄金巨剑。另一手挽着四条缰绳,分别拴在四匹生有宽大双翼的飞马身上。金甲人身上不时散发出道道金光,看起来威风至极。
褐袍人停下脚步,唾骂道:“阔华尼斯尔,是你!当年你和空间神联合起来把我害成这样。要不是你,我怎会能力尽失,堕落成亡灵法师!今天,如果你再穷追不舍,我会让你付出应有的代价。”
金甲人也不气恼,只是兀自大笑起来,笑得浑身的金芒散乱一片。好久他才止住笑声,随手一道闪电劈下,饶有兴致的欣赏着狼狈躲闪的褐袍人。褐袍人跳到一处空地上,目光逼视着他,眼睛似要冒出火来一般。
金甲人轻蔑的说道:“你现在神格涣散,不过是普通的人类而已。对于你来说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把亡灵法杖交还给我,然后乖乖滚蛋。我会考虑在空间神大人面前为你求情。”
褐袍人呸了一声:“你这走狗,你别忘了伊瑟利亚是和神界平行的位面,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的能力在这里会受到大幅度的削减。而我,亡灵法师,是这片大陆上最强的存在。”
金甲人似乎为他的狂妄感到好笑,他猛地一抖缰绳,几匹飞马脱离舒服,拍展着宽大的翅膀向远方飞去,包括那辆金色的马车,都逐渐溶成一团光影,消失不见。金甲人就这么直直的立在虚空中。他扭动了一下脖颈,随手挥舞了一下巨剑。从剑尖拖出一道剑芒,直扫褐袍人所站立的位置。褐袍人躲闪不及,金芒扫过的地方,纷纷变成透明的玻璃,然后在一片劈啪声中破碎。金甲人收回长剑,哈哈大笑。但随即他的笑声就止住了,因为他看到那一地的玻璃碎片上升起一道绿色的烟气,在空中再次幻化成褐袍人的身影。“你……你!”金甲人指着他,惊讶的说不出话来。褐袍人微笑点头:“没想到吧,阔华尼斯尔。这些年我为了报仇,一直躲在深山中苦修。为了获得强大的能力,我不惜抛弃肉体成为亡灵法师。现在我已经成为拥有无限重生能力的亡灵了,只要不离开伊瑟利亚,我就是无敌的存在!”
金甲人很快镇定下来,他也不答话,一剑斩向褐袍人。眼见他被剑芒撕成碎片,然后绿色的烟气腾起,碎片再次聚拢成他的身形,呼啸着向他飞来。
“我就来个以牙还牙吧。”褐袍人发出一连串的咏唱,黑色的闪电在他法杖顶端聚集,猛地击向金甲人。金甲人闪身一躲,黑色闪电还是劈在了他的头盔上,一只金角应声掉落,化成点点星光。
金甲人惊慌起来,他指着面无表情的褐袍人颤声说:“好,你等着,我不会善罢甘休的。”说着他化成一道金色流星,瞬间冲破浓云,消失在天际。密密的云层再次合上。
褐袍人长处一口气,他落回地面,望着正在逐渐消散的浓云出神。黛绿色山峦的尽头,恒日正在升起,把它五彩的光辉投向大地。
⑦ 穿条纹睡衣的男孩 观后感
让杰宁之心守护梦的天使 杰宁之心守护梦的天使------《穿条纹睡衣的男孩》观后感 守护梦的天使世界对于大人来说, 是各种利益编织的网。 而在孩子说来, 只有玩伴, 欢乐, 和单纯得让人心疼的眼神。 鲁迅说过: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别人看。剧中最令我难忘的就是当 镜头定在小男孩的那双眼睛时候, 那么纯洁清澈的眸子里看的世界才会那么完美 无瑕。他透过窗户看到了集中营,把犯人的囚服当条纹睡衣。但是两种完全不一 样的含义, 一个是幸福, 一个是痛苦与无望。 对比, 无处不在。 从电影的一开始, 一大批士兵气势汹汹地押着犹太人, 接着镜头切换到一群奔跑嬉闹玩纸飞机的孩 子们。干净的路面,可爱的孩子,爽朗的笑声还有透过树叶洒下的参差斑驳的阳 光。整部剧情都是那么平静,没有多少情节的起伏。最后在一个脏旧,挂满“条 纹睡衣”室内结束。鲜明的对比,让人充满了压抑情绪。 孩子,永远是战争的受害者。
《穿条纹睡衣的男孩》与另一部影片《杰宁之 心》的主题很相似。《杰宁之心》讲述的是一个发生在巴 斯 坦的故事。故事主 人公生活的地区杰宁是 “自 袭 的摇 篮”,恐 怖的气氛在整个地区蔓延。 一天小男孩提着一只仿 真 在街上遭误杀,最后不治身亡,孩子的父亲捐赠了器 官,这个故事被拍摄成电影《杰宁之心》。
而在杰宁这个地方,没有一个可以播 出这部电影的影院。最终在 20 年后,孩子父亲建成了一个电影院,从此这个电 影院被看做是“和 平的纪念馆”,而杰宁之心就是和平的象征。 童年,是一块五彩斑斓的画布,是一块没有被污染的圣土。记得小时候,我 会提着小篮子在田野间采野花,四处找鹅毛编鸡毛毽子,在门前种毛豆,为小蜗 牛举行水葬,欢乐而幸福。回想起来,觉得一路走来,美满而真实。很难想象, 在集中营的孩子是有着一颗怎样的痛苦的心灵。 剧中犹太孩子在生命期间的最后 一刻,紧紧地拉着布鲁若的小手,有人说这个犹太孩子是为了复仇,他在带主人 公布鲁若去毒 气 室的时候已经知道了这是一条通往死 亡的道路, 而他要找的父亲, 也就在死亡的领地了。 是什么使得这个可爱的孩子变得充满复仇心态?是战争还 有人心的嫉妒与丑恶。大人们的世界,毒瘤在蔓延,就像一条条毒蛇,闯进他们 的心灵。杰宁之心在哪里?那些受伤的心灵应该用什么来缝合? 《小王子》是一部在欧洲销售及其火热的书籍,销售量仅次于《圣经》。故 事中的小王子就是孩子最纯真的写照。希望我们都可以像小王子一样,永远保持 着那么一颗纯净的心灵,灵动的双眸。 不要有战 争,有杀 戮,不要让梦折了双翼,让小布鲁若在天堂安好,让杰宁 之心保佑孩子们。
⑧ 关于喝茶的诗有哪些
1,《山泉煎茶有怀》唐代:白居易
坐酌泠泠水,看煎瑟瑟尘。
无由持一碗,寄与爱茶人。
白话文释义:坐着倒一鼎清凉的水,看着正在煎煮的碧色茶粉细末如尘。手端着一碗茶无需什么理由,只是就这份情感寄予爱茶之人。
2,《满庭芳·茶》宋代:黄庭坚
北苑春风,方圭圆璧,万里名动京关。碎身粉骨,功合上凌烟。
尊俎风流战胜,降春睡、开拓愁边。纤纤捧,研膏浅乳,金缕鹧鸪斑。
相如,虽病渴,一觞一咏,宾有群贤。为扶起灯前,醉玉颓山。
搜搅胸中万卷,还倾动、三峡词源。归来晚,文君未寐,相对小窗前。
白话文释义:北苑茶山春风浮动,茶饼形状万千,方的如圭器,圆的如璧玉,都十分珍贵。茶饼被研磨地粉碎,进奉御用,可谓有功社稷,可与凌烟阁中为国粉身碎骨的忠臣功德并列。这茶又能战胜酒醉风流,解除春天的睡衣,清神醒脑,排忧解愁。
纤纤玉指,研茶沏水,捧精美茶盏,茶盏绣着金边,纹色如鹧鸪鸟的羽毛。司马相如虽有渴疾,一觞一咏,引来群贤宾客。相如起做灯前,酒兴文采,风姿挺秀。竭尽胸中万卷诗篇,文辞充沛,犹如三峡落水。相如酒醉,很晚才归家,文君并没入寝,两人相对,坐在小窗前面。
3,《寒夜》宋代:杜耒
寒夜客来茶当酒,竹炉汤沸火初红。
寻常一样窗前月,才有梅花便不同。
白话文释义:冬天的夜晚,来了客人,用茶当酒,吩咐小童煮茗,火炉中的火苗开始红了起来了,水在壶里沸腾着,屋子里暖烘烘的。月光照射在窗前,与平时并没有什么两样,只是窗前有几枝梅花在月光下幽幽地开着,芳香袭人。这使得今日的月色显得与往日格外地不同了。
4,《定风波·暮春漫兴》宋代:辛弃疾
少日春怀似酒浓,插花走马醉千钟。老去逢春如病酒,唯有,茶瓯香篆小帘栊。
卷尽残花风未定,休恨,花开元自要春风。试问春归谁得见?飞燕,来时相遇夕阳中。
白话文释义:少年时代,一旦春天来临,就会纵情狂欢,插花、骑马疾驰,还要喝上些酒。年老的时候,春天来了,觉得毫无兴味,就像因喝酒过量而感到难受一样。现在只能在自己的小房子里烧一盘香,喝上几杯茶来消磨时光。
春风把剩下的花瓣也给卷走了,但它还是没有停息。可是我不恨它,因为花儿开放是由于春风的吹拂。想问一下,谁又看见春天离去了?离此而去的春天,被飞来的燕子在金色的夕阳中碰上了。
5,《一字至七字诗·茶》唐代元稹
茶。香叶,嫩芽。慕诗客,爱僧家。
碾雕白玉,罗织红纱。铫煎黄蕊色,碗转曲尘花。
夜后邀陪明月,晨前独对朝霞。洗尽古今人不倦,将知醉后岂堪夸。
白话文释义:茶,分为清香的叶和细嫩的芽;诗人喜欢茶的高雅,僧家看重茶的脱俗;烹茶时用精致的茶碾和细密的红纱茶筛;煎出柔和美丽的黄色,再小心的撇去茶末。
深夜泡上一杯可与明月对饮,早上泡上一杯可以笑看朝霞;从很久之前人们就在饮茶,茶不仅能提神醒脑,消除疲倦,还能缓解酒醉,实乃佳品。
6,《饮茶歌诮崔石使君》唐代:皎然
越人遗我剡溪茗,采得金牙爨金鼎。素瓷雪色缥沫香,何似诸仙琼蕊浆。
一饮涤昏寐,情来朗爽满天地。再饮清我神,忽如飞雨洒轻尘。三饮便得道,何须苦心破烦恼。
此物清高世莫知,世人饮酒多自欺。愁看毕卓瓮间夜,笑向陶潜篱下时。
崔侯啜之意不已,狂歌一曲惊人耳。孰知茶道全尔真,唯有丹丘得如此。
白话文释义:越人送给我剡溪名茶,采摘下茶叶的嫩芽,放在茶具里烹煮。白瓷碗里漂着青色的饽沫的茶汤,如长生不老的琼树之蕊的浆液从天而降。一饮后洗涤去昏寐,神清气爽情思满天地。再饮清洁我的神思,如忽然降下的飞雨落洒于轻尘中。三饮便得道全真,何须苦心费力的去破烦恼。
这茶的清高世人都不知道,世人都靠喝酒来自欺欺人。愁看毕卓贪图饮酒夜宿在酒瓮边,笑看陶渊明在东篱下所做的饮酒诗。崔使君饮酒过多之时,还会发出惊人的狂歌。谁能知饮茶可得道,得到道的全而真?只有传说中的仙人丹丘子了解。
⑨ 关于鬼的故事
五大鬼故事:
1、宋定伯捉鬼
故事讲述南阳地方的宋定伯年轻的时候,(有一天)夜里走路遇见了鬼,问道:“谁?”鬼说:“(我)是鬼。”鬼问道:“你又是谁?”宋定伯欺骗他说:“我也是鬼。”鬼问道:“(你)要到什么地方去?”宋定伯回答说:“要到宛市。”
鬼说:“我也要到宛市。”(他们)一同走了几里路。鬼说:“步行太劳累,可以轮流相互背负。“宋定伯说:“很好。”鬼就先背宋定伯走了几里路。
鬼说:“你太重了,恐怕不是鬼吧?”宋定伯说:“我刚死,所以身体(比较)重。”轮到宋定伯背鬼,(这个)鬼几乎没有重量。他们像这样轮着背了好几次。宋定伯又说:“我是新鬼,不知道鬼害怕什么?”
鬼回答说:“只是不喜欢人的唾沫。”于是一起走。在路上遇到了河水,宋定伯让鬼先渡过去,听着它一点声音也没有。宋定伯自己渡过去,水哗啦啦地发出声响。鬼又说:“为什么有声音?”宋定伯说:“我刚刚死不久,是不熟悉渡水的缘故罢了,不要见怪。”
一路上,快到宛市,定伯便把鬼背在肩上,紧紧地托住它。鬼大叫,发出“咋咋”的声音,恳求放自己下来,宋定伯不再听他的话。(宋定伯)把鬼一直背到宛市中,才将鬼放下在地上,鬼变成了一只羊,宋定伯就卖了它。
宋定伯担心它再有变化,就朝鬼身上吐唾沫。卖掉得到一千五百文钱,于是离开了宛县的集市。当时(有个)石崇说(过这样的话):“定伯卖鬼,得到了一千五百文钱。”
《宋定伯捉鬼》选自《搜神记》,作者是东晋史学家、文学家干宝。这则古代着名的不怕鬼的故事讲述的是宋定伯和一只鬼斗智斗勇的故事,他最终用人类的智能和勇气征服了鬼。故事告诉人们,人用自己的胆量和智能一定能够战胜一切妖魔鬼怪。
2、嵇康杀鬼
嵇康一天晚里在灯下弹琴。忽有鬼,面甚小,转眼间变大丈余,穿黑衣长衫,挡住亮光。嵇康一见,吹灭火光,说:耻与魑魅争光。鬼听后,忿忿然死去,化血水。
3、宋大贤捉鬼
上,夜坐鼓琴。到夜半时,忽有鬼来,狞目龇齿,形象可恶。宋大贤鼓琴如故,鬼乃去。一会后。鬼取死人头又来,投人头于宋大贤面前。宋大贤曰:“很好,我可以当枕头。”鬼又去,良久乃还,欲手搏。宋大贤捉鬼腰,遂杀之。自此,亭舍再无鬼。
4、三义炸鬼
有一个小贩,叫三义,除夕夜在街上叫卖鞭炮时遇到一鬼。鬼想吓死他,脑袋一晃变得比脸盆还大。三义胆大机智,立即撑开伞遮住脸不断转动。鬼不能胜,又立即发出凄厉的叫声恐吓他。三义也扯开嗓子喊,清脆的叫买声又压过了鬼。
鬼一弓腰,身体立即变得很高;三义脱下草鞋,两手轮流上抛,形如流星,超过了鬼头。鬼气极,露出獠牙,吐出舌头;三义摸出一个花炮,一端含在口中,一段引线点燃,立刻万点金星从他口中喷出。
鬼看了口瞪目呆,表示服输,愿拜三义为师。三义暗喜,便摸出一个大爆竹,命鬼咬住,三义点燃引线,只听一声巨响,鬼被炸成一滩黑水。
5、吃屎骗鬼
有一细长黑鬼,常出没于山西王遥家,有时作歌长啸,有时学人说话,还有时将粪秽投入人食物当中。王遥家人苦不堪言,请道士做法捉鬼也是不行。
一日,王遥吃饭,鬼将猪粪投入王遥碗中,王遥泰然而食之,曰:以粪投我,我不怕。我最怕的是将金钱投我屋中。
于是,每日鬼以钱投王遥家中,前后十余此,得银钱百余两。后鬼钱空而走。不复有鬼。
⑩ 奈良风洛丽塔,远看像是睡衣,穿上身以后美得像精灵吗
相信大家都见过如此梦幻般的仿水晶公主裙,裙摆精致得每一寸都镶嵌着水晶宝石,许多lo娘也见过它们,设计非常简单,上身效果惊人的小裙子,在洛丽塔圈子里是非常少见的。奈良风洛丽塔远看像睡衣,背后却美得像个小精灵,本来奈良风指的就是像清新森林里的小麋鹿一样的景色,但因为某些服饰也能给人这种感觉,适合这种氛围和风格的小裙子也被称为奈良风服饰。
所以大家在洗涤过程中一定要尽量避免使用洗涤剂,相比之下,棉棉建议您选择干洗。这种小裙子往往从腰部以上开始展开裙子,这种小裙子在款式上可以说是非常肥了,对于一些肩膀稍宽,上身比较胖的姐妹们,一定要先想清楚再开始,因为真的很容易发胖,你也可以尝试搭配束腰,或者在外面穿一件小雪纺开衫,达到遮肉显瘦的搭配效果,这种风格已经蔓延到了服装领域,如果大家也被这样一条小裙子诱惑了,那就赶紧穿起来美美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