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疫情一二三级防控标准
法律分析:1、一级防护
(1)适用范围: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的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一般呼吸道发热门急诊医务人员。
(2)防护要求:穿工作服(白大褂)、戴一次性使用帽子、穿一次性使用隔离衣和戴一次性使用手套、戴一次性使用外科口罩(每4小时更换1次或感潮湿时更换,有污染时随时更换)。
2、二级防护
(1)适用范围: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现症状的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在疫源地内进行终末消毒的人员,在生物安全柜内对标本进行处理和检测的实验室人员,病人转运的司机和医务人员,进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隔离留观室、隔离病房或隔离病区。
(2)防护要求:戴一次性使用帽子、医用防护口罩(N95或更高级别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阴务里)物 e-'II书防护服或穿工作服(白大褂)外罩一件医用防护服、戴一次性使用手套、穿一次性使用鞋套。
3、三级防护
(1)适用范围: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现症状的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进行标本采集人员。标本处理和检测时可能产生气溶胶操作的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观察或确诊病例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近距离治疗操作例如气管内插管、雾化治疗、诱发痰液的检查、支气管镜、呼吸道痰液抽吸、气管切口的护理、胸腔物理治疗、鼻咽部抽吸、面罩正压通气(如BIPAP 和CPAP)、高频震荡通气、复苏操作、死后肺组织活检等医务人员。处理患者血液、分泌物、排泄物和死亡患者尸体的工作人员。
(2)防护要求:除按二级防护要求外,将护目镜(防雾型)或防护面罩,换为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更高级别带电动送风过滤式呼吸器(正压式头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❷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护三级标准是什么
三级防护标准及适用人群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为最大限度降低防控人员感染风险,为不同岗位人员科学提供防护措施,现将三级防护标准明确如下:
一、一级防护
防护标准:穿工作服、戴一次性使用帽子、戴一次性使用外科口罩、穿一次性使用隔离衣、戴一次性使用手套。
适用人群:1、标本运送送检人员;2、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人员;3、预检分诊与发热门诊医务人员。
二、二级防护
防护标准:穿工作服、戴一次性使用帽子、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护目镜或防护面罩、外罩一件医用防护服、戴一次性使用手套、穿一次性使用鞋套。
适用人群:1、对出现症状的密切接触者流调人员、观察或确诊病例流调人员;2、对疑似或确诊病例家庭或可能污染的场所消毒人员;3、对出现症状的密切接触者、观察或确诊病人进行转运的医务人员和司机;4、进入隔离留观室、隔离病房或隔离病区进行诊疗、清洁消毒人员。
三、三级防护
防护标准:在二级防护的基础上,加戴面罩,或将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换为全面具或带电动送风过滤式呼吸器。
适用人群:1、对出现症状的密切接触者、观察或确诊病例进行样本采集人员;2、对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进行近距离治疗操作医务人员;3、处理患者血液、分泌物、排泄物和死亡患者尸体的工作人员。
四、其他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需佩戴一次性使用外科口罩。
❸ 一二三级防护的区别
一二三级防护的区别:
1、适用人群不同
一级防护适用人群:对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的人员。
二级防护适用人群:对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现症状的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进行流行病调查的人员。
三级防护适用人群:对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现症状的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进行标本采集人员。
2、防护要求不同
一级防护适用人群:要求穿工作服(白大褂)、戴一次性使用帽子、穿一次性使用隔离衣和戴一次性使用手套、戴一次性使用外科口罩(每4小时更换一次或感潮湿时更换,有污染时随时更换)。
二级防护适用人群:需要戴一次性帽子、医用防护口罩(N95或更高级别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防雾型)或防护面罩(防雾型)、医用防护服或穿工作服(白大褂)外罩一件医用防护服、戴一次性使用手套、穿一次性使用鞋套。
三级防护适用人群:要求在按照二级防护要求外,将护目镜(防雾型)或防护面罩,换为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更高级别带电动送风式过滤式呼吸器(正压式头套)。
三级防护适用范围:
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现症状的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进行标本采集人员。
2、标本处理和检测时可能产生气溶胶操作的人员。
3、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观察或确诊病例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近距离治疗操作例如气管内插管、雾化治疗、诱发痰液的检查、支气管镜、呼吸道痰液抽吸、气管切口的护理、胸腔物理治疗、鼻咽部抽吸、面罩正压通气(如BIPAP和CPAP)、高频震荡通气、复苏操作、死后肺组织活检等医务人员。
4、处理患者血液、分泌物、排泄物和死亡患者尸体的工作人员。
❹ 二级防护适用于什么
二级防护适用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现症状的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
二级防护要求:戴一次性使用帽子、医用防护口罩(N95或更高级别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防雾型)或防护面罩(防雾型)、医用防护服或穿工作服(白大褂)外罩一件医用防护服、戴一次性使用手套、穿一次性使用鞋套。
二级防护注意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外科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4)、严格执行手卫生。
(5)、下班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黏膜的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