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明朝文官服飾上有「飛禽".武將服飾上有」走獸「,這說明什麼
應該選A,鄙視那些復制過來的答案。應為這四個答案中首先排除的是C.體現君臣平等關系。這個在任何朝代都是不可能的,包括現在的天朝,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然後再看B.加強思想統治的結果。總體上來說明朝的思想還是挺開放的,不像清朝那麼嚴酷的文字獄。弘治年間,大臣們都敢達到對皇帝針風相對的地步.動則有百官上諫大場面出現,禮孝方面抓住皇帝的小辮子不放的人大有人在。皇帝火了殺了誰,被殺的更是名揚海外成為大大的忠臣。而且還出現了像王守仁這樣的心學的代表是不可能禁錮人們的思想的以及出現了資本主義萌芽。所以B也被排除。D.大一統的需要。這個跟B的答案有點相似,要想大一統就要禁錮別人的思想,比如獨尊儒家這樣的,在明朝的思想是比較開放的,所以這個也被舍棄。所以選A,因為朱元璋是一個比較暴戾的君主,施行中央集權,廢宰相,權分六部,把以前那麼多朝代手握重權的宰相廢除了,肯定會把臣子當奴僕使喚。
❷ 我姓周,從小老爸就告訴我家族堂號是愛蓮堂,我想求助所有愛蓮堂的輩分排行。
我是安徽鳳台縣周圩村的,我們這周姓是大戶,和你說的一樣,愛蓮堂,據說從山東遷來。輩份是,鳳,學,永,宗,家,士,克,承,祖,先,志,恩,澤,培,光,榮。
❸ 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的之是什麼意思
「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的「之」的意思:無實義,用法是:放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
初中課文新課程標准要求學生掌握古文中部分虛詞的含義及用法,其中「之」字,比較常見,也很重要,由於受語言環境的影響,它的意思和用法十分靈活多變,理解起來有一定的難度。現對其中的規律進行總結,以更好的掌握虛詞「之」的意義及用法。
一、 作助詞用。主要用法有四種類型:
1、 結構助詞。相當於現代漢語「的」,放在定語和中心語之間,作定語的標志。
其格式為:定語+之+中心語。 例如:
①故時有物外之趣。(沈復《幼時記趣》)譯:物體本身以外的樂趣。
②於廳事之東北角。(林嗣環《口技》) 譯:在客廳的東北角。
③水陸草木之花。(周敦頤《陋室金銘》)——各種草木的花。
④覽物之情,得無異乎?(范仲淹《岳陽樓記》)譯:(他們)觀賞自然景物後的感情
⑤忘路之遠近。(陱淵明《桃花源記》)譯:忘記了路的遠近。
⑥明有奇巧人……能以徑寸之木。(魏學伊《核舟記》)譯:直徑一寸的木頭。
⑦菊之愛,陱後鮮有聞。(陱淵明《桃花源記》)譯:對於菊花的愛好。
2、 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使原來的主謂句成為句子成分或復句的成分。不必譯出。
其格式為:主語+之+謂語。例如:
①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劉禹錫《愛蓮說》)譯:我唯獨愛蓮花的從淤泥中長出而不受到沾染。
②無絲竹之亂耳,無案牘之勞形。(劉禹錫《陋室銘》)譯:這里沒有嘈雜的音樂聲侵擾耳鼓。
③予謂菊,花之隱逸者也。(劉禹錫《陋室銘》)譯:我認為菊花是花是的隱士。
④大道之行也。(《大道之行也》禮記)譯:當政治上最高理想實施的時候。
3、 用在不及物動詞、形容詞或時間副詞後起協調音節、舒緩語氣作用。不必譯出。
例如:
①公將鼓之。(左秋明《曹劌論戰》)譯:魯庄公將要擊鼓進攻了。
②久之,目似暝,意暇甚。(蒲松齡《狼》)譯:時間長了,
4、 賓語前置標志。通常出現在疑問句中,疑問代詞作賓語時,放在動詞謂語前。
其格式為:賓語+之+謂語。例如:
①孔子雲:「何陋之有?」 (劉禹錫《陋室銘》)譯:孔子說:「有什麼簡陋的呢?「
②宋何罪之有?(墨子《公輸》)譯:宋國有什麼罪呢?
動詞「有」,賓語「陋」、「何罪」,借「之」幫助,把賓語「陋」「何罪」從動詞「有」後面提到動詞前面。這個「之」只是提賓標志,無實在意義。按現代漢語的說法,「何陋之有?」即為「有何陋?」 「宋何罪之有?」即為「宋有何罪?」。
5、定語後置標志。為了強調定語,常把定語放在中心語的後面。例如:
馬之千里者。(韓愈《馬說》)譯:日行千里的馬,一頓有時吃完一石糧食。
二、作代詞用:
1、 人稱代詞,相當於現代漢語「我」、「他們」、「她們」、「它」、「它們」。例如:
①具答之。(陱淵明《桃花源記》)譯:漁人詳盡地回答了他們。之:代指桃花源人。
②親戚畔之(孟子《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譯:親戚背叛反對他。之:代指道的君主。
③彼竭我盈,故克之。(左秋明《曹劌論戰》)譯:所以戰勝了他們。之:代指齊國軍隊。
④又數刀斃之。(蒲松齡《狼》)譯:殺死了狼。之:代指狼。
⑤箬篷覆之。(魏學伊《核舟記》)譯:用箬篷葉做成的船篷覆蓋在上面。之:代指船艙。
⑥閉之,則右刻「山高月小,水落石出」。(魏學伊《核舟記》)譯:關上窗戶。之:它,代指窗戶。
2、 指示代詞,相當於現代漢語「這」、「這樣」「這……事」、「那」、「那樣」等。例如:
① 漁為甚異之。(陱淵明《桃花源記》)譯:漁為非常驚異這件事。之:代指桃花源的情景。
② 南陽劉子驥,高尚士也,聞之。(陱淵明《桃花源記》)譯:聽說了這件事。之:代指桃花源事。
②曾不能損魁父之丘(列子《愚公移山》)譯:還不能挖掉魁父這樣的小山。
三、作動詞用,相當於「到」、「往」、「去」:
例如:
①輟耕之壟上。(《史記陳涉世家》)譯:他停止耕作,到田埂上休息。
②杜少府之任蜀州譯:到蜀州上任。
③又間令吳廣之次所旁叢祠中。(《史記陳涉世家》)譯:到駐地旁的叢林里的神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