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苗族服飾都有什麼象徵意義
苗族服飾的象徵了苗族人的自然之美,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對自然之美的體現,苗族人民的勤苗族服飾的象徵了苗族人的自然之美,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對自然之美的體現,苗族人民的勤勞。
1、苗族服飾抽象的刺綉、蠟染圖案中反映和表現了她們的內心情感世界,同時表達了苗族女性對大自然的認識和了解及她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2、苗族服飾是苗族文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從服飾中可看出苗族歷史的發展進程和文化沉積,集中反映了苗族在與自然的抗衡中對事物的認識和升華,在此間也就產生了苗族的審美意識。
3、苗族婦女認為,苗族服飾中包含自然之美,自然界中存在的色彩都是她們所需要的色彩素材,都應把它穿在身上,形成一種源於自然而超越自然的美。
4、苗族服飾經過種麻、收麻、績麻、紡線、漂白、織布等一系列復雜的工藝到刺綉、蠟染、裁
縫,最後成為一套精美的服裝,無不反映了苗族婦女的勤勞和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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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服飾有地區差別,分為黔東南型、湘西型、雲貴型:
1、黔東南型:雷山苗族服飾多姿多彩,是當今世界上最美麗、最漂亮的服飾之一。這些多姿多彩的服飾銘載著本民族歷經磨難的歷史變遷,對美好生活的憧憬和古往今來生活環境的濃縮。史學家稱之為:「穿在身上的史書。」
2、湘西型:流行於湖南湘西州及湘、黔(主要是松桃縣)、渝(秀山縣、彭水縣一帶)、鄂(恩施州)四省交界一帶。古代男女蓄發椎髻的習俗已消失。如今女性穿圓領大襟短衣,盤肩、袖口等處有少許綉花;寬腳褲,褲筒邊緣多飾花邊;包紮又高又大的青布或花布頭帕,戴銀飾。
3、雲貴型:雲貴的大花苗族主要分布在雲南的昭通、楚雄、彝良,貴州六盤水、威寧、織金、普定、鎮寧、紫雲等地。大花苗族主要麻布做衣服,他們遠古的服裝都是自己種植麻,自己織布,自己做衣服。
Ⅱ 苗族的習俗
1、傳統婚姻
這種婚姻當屬父母作主的婚姻。當男女青年長大成人後,男方父母作主給兒子相親,他們認為與某家女兒聯姻恰當,男方家就會請媒人上女方家說親,若女方家也認為兩家門當戶對,便欣然同意。
也有女方家對男方家不甚了解的,往往會作出兩種姿態,既不斷然拒絕,也不馬上同意,而是留一定時間考察。這種情形普遍被認作是有意向了,男方家便會擇吉日第二次請媒前去說親,女方家如若同意,再由雙方老人協商,決定嫁娶日期與確認財禮數額等事項。
也有女方家父母認為不合適的,在第二次說親時,就斷然拒絕,這門親事也就不成了,只得另擇親家。這種婚姻,婚後多數能過得幸福美滿,但也有少數並不如意而出現離異。
2、雞眼婚姻
這是居住在雷山縣橋港、掌批、掌雷、桃江等地苗族的婚俗。青年男女長大成人後,雖經媒說定親,但不算數,還要吃「雞眼酒」才能最後決定。經擇吉日,男方家抬一隻公雞,備一些米酒、糯米飯、肉等禮物,邀叔伯兄弟等到女方家,當晚殺掉送來的公雞,待煮熟後擺在桌上,由一位長者來看雞眼。
若這只雞的雙眼都是睜著的被認為是吉利的,此時長者便當即祝福:「雞眼好兩只,富貴在兩邊,子孫亦發達,福氣滿兩家,祝賀你們兩親家大吉大利」等話語。然後大家舉杯共飲相互祝賀,這門親事便成了。
若雞眼一隻睜、一隻閉,或者兩只都閉著,則被認為是不吉利的,看雞眼的長者就講一些圓場的話,勸雙方另擇佳偶。大家便草草用餐,飯後各散,這門親事也就不成了。不過,有時雙方均屬於老親戚,彼此之間又十分了解,雙方的孩子也相配,便經雙方父母商定婚事也能成。
3、還娘頭婚姻
這是姑表妹嫁給舅表兄即血表兄妹婚姻。姑媽生的姑娘長大成人後,先去問舅父家是否娶姑娘為媳,舅父回話不娶了,姑媽才敢把姑娘向外嫁。
如果舅父決定一定娶姑媽的女兒為兒媳,則認為那是天經地義的,姑媽亦不敢拒絕。血表兄妹婚姻,很少能得到幸福,多數都十分痛苦。隨著科學知識的普及,人們的認識有了提高,現在,血表兄妹婚姻已經很少或者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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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的禁忌
(一)飲食禁忌
1、就餐時,雞頭要敬給老年人,雞肝、雞雜要敬給老年婦女,將翅膀交於青年男女,祝其前程無限,雞腿則要留給小孩。不準小孩吃雞血,認為如果吃了長大後辦事說話、講理會臉紅。
2、忌在屋裡煮蛇肉和吃蛇肉。
(二)節日禁忌
1、節日(尤其是春節)期間,不能斗毆,不能說不吉利的話。
2、春節初一,不動刀,不挑水,不掃地,不敲板壁,不赤足須穿鞋,不食粑粑,洗臉水不得倒於屋外,婦女不能去別人家裡。
3、春節初一至初三不可在寨內晾曬衣物,認為這樣做了,當年會打凶雷,刮大風吹房屋。婦女不能在家中拿針線,可在外用。婦女在外用針線即有人所說的「坐年」(漢語音譯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