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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手套怎麼管理

發布時間: 2023-08-25 12:41:19

A. 你好。我們公司是做手套的。因為包裝物的使用,員工很造成大量的損耗跟浪費,請問怎樣可以減少浪費

1、明確使用標准:多少手套使用多少塑料袋、吊卡等;
2、對全體員工培訓正確的作業方法、標准及杜絕浪費的重要性;
3、加強分級(廠、車間、班組)管理;
4、評選月度「優秀」(車間、班組、個人)(效率最高、浪費最少)進行獎勵,並公示周知。

B. 急需棉紗手套廠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目的:為了維持良好的生產秩序,提高勞動生產率,保證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特製訂以下管理制度。
范圍:適應於生產車間全體工作人員。
一、早會制度
1.員工每天上班必須提前5分鍾到達車間開早會,不得遲到、早退。
2.員工在開早會時須站立端正,認真聽主管或組長的講話,不得做一些與早會無關的事項。
3.各條線的組長每天上班必須提前10分鍾到達車間組織員工准時開早會.
4.各條線的組長在開早會時必須及時向員工傳達前天的工作情況以及當天的生產計劃,時間應控制在15分鍾。
5.組長開早會時講話應宏亮有力,多以激勵為主,不得隨意批評和責罵員工。
二、請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須親自處理,應在2小時前用書面的形式請假,經主管與相關領導簽字後,才屬請假生效,不可代請假或事後請假(如生病無法親自請假,事後必須交醫生證明方可),否則按曠工處理。
2.杜絕非上班時間私下請假或批假。
3.員工每月請假不得超過兩次,每天請假不得超過兩人。
4.員工請假核准許可權:(同廠規一致)
(1) 一天以內由拉長批准; 三天以內由車間主管批准;
(2) 超過三天必須由生產部經理批准;
(3) 連續請假按照累計天數依上述規定辦理。
三、清潔衛生制度
1.員工要保持崗位的清潔干凈,物品要按規定位置放置整齊,不得到處亂放,組長要保持辦公台的整齊干凈。
2.每天下班後值日生打掃衛生,周末須進行大掃除(公司內的門、廁所、窗戶、生產線、設備保養、風扇、飲水機等都須清潔)。
3.衛生工具用完後須清洗干凈放在指定的區域,工具由專組專人保管,不得亂丟,倒置、甚至損壞。
4.不得隨便在公司內亂丟垃圾、胡亂塗劃;衛生間須每天用水清洗。
四、車間生產秩序管理制度
1. 員工上班應著裝整潔,不準穿奇裝異服,進入公司需換拖鞋,鞋子按劃分區域整齊擺放。必須正確佩帶廠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攜帶任何個人物品,如手機.MP3.手袋.食品等。
2.上班時,物料員須及時把物料備到生產線,並嚴格按照規定的運作流程操作,不得影響工作的順利進行。
3.員工在作業過程中,必須保持50-80CM以上的距離,不得擠坐在一起,作業時須按要求帶好手套或指套,同時必須自覺做好自檢與互檢工作,如發現問題並及時向品檢與組長反應,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讓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須嚴格按照品質要求作業。
4.每道工序必須接受車間品管檢查、監督,不得矇混過關,虛報數量,並配合品檢工作,不得頂撞、辱罵。
5.小零配件必須用蘭色膠盒盛放,一個盒子只可裝一種零配件,安裝過程中發現的不良品必須用紅色膠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於工作檯面的左手邊。
6.所有員工必須按照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檢驗規范等)操作,如有違規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7.員工在工序操作過程中,不得隨意損壞物料,工具設備等違者按原價賠償。
8.工作時間離崗時,需經班組長同意並領取離崗證方可離開,限時十分鍾內。
9.上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
10.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崗位的產品物料和工作檯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1.員工之間須互相監督,對包庇、隱瞞行為不良者一經查處嚴厲處罰.
12.任何會議和培訓,不得出現遲到、早退和曠會。
13.本車間鼓勵員工提倡好的建議,一經採用根據實用價值予發獎勵。

C. 關於車間手套領用標准

法律分析:普通員工每月固定六雙,由班長直接領取後發放,車間其他人員若需要領用手套車間勞保用品發放標准 勞保用品對社會生活的我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在社會生活中,我們在一些時期是會需要和勞保用品打交道的,特別是某些職業中,總會需要發放勞保用品勞保用品領用流程 各部門須指定勞保用品領料員。 部門勞保用品領料員在當月使用量允許的范圍內領用勞保用品時,按勞保用品發放標准,開具《領料單》(領料單須有領料員和車間主管等相關人員簽字)到倉庫領取相關用品,倉庫管理人員按月度勞保用品的使用量標准予以發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准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行業標準的管理,確保行業標準的協調、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行業標準是對沒有國家標准而又需要在全國某個行業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所制定的標准。行業標准不得與有關國家標准相抵觸。有關行業標准之間應保持協調、統一,不得重復。行業標准在相應的國家標准實施後,即行廢止。

第三條 需要在行業范圍內統一的下列技術要求,可以制定行業標准(含標准樣品的製作):

(一)技術術語、符號、代號(含代碼)、文件格式、制圖方法等通用技術語言;

(二)工、農業產品的品種、規格、性能參數、質量指標、試驗方法以及安全、衛生要求;

(三)工、農業產品的設計、生產、檢驗、包裝、儲存、運輸、使用、維修方法以及生產、儲存、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衛生要求;

(四)通用零部件的技術要求;

(五)產品結構要素和互換配合要求;

(六)工程建設的勘察、規劃、設計、施工及驗收的技術要求和方法;

(七)信息、能源、資源、交通運輸的技術要求及其管理技術等要求。

D. 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是怎樣的

合理發放和使用員工勞動保護用品是保障員工在生產勞動(工作)中安全與健康的重要措施,勞保用品發放本著安全、經濟、實用、合理的原則發放,勞和激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根據崗位性質及不同的工作環境睜指發放。勞動保護用品的種類:工作服、防寒服、反光背心、雨衣、雨鞋、安全帽、勞動保護手套、電工鞋。
為從事會產生職業危害的工作者發放勞保用品是我國強制規定的,發放勞保用品對於職工健康有著重要意義,不容忽視。那我們國家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准是怎樣的您知道嗎?對此有哪些規定?下面是我就為您詳細解釋一下。
一、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是怎樣的?
合理發放和使用員工勞動保護用品是保障員工在生產勞動(工作)中安全與健康的重要措施,勞保用品發放本著安全、經濟、實用、合理的原則發放,具體規定如下。
1、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根據崗位性質及不同的工作環境發放。
喚早襪2、根據工作環境本著按需發放的原則,發放不同的勞動保護用品。
3、勞動保護用品的種類:工作服、防寒服、反光背心、雨衣、雨鞋、安全帽、勞動保護手套、電工鞋。
4、女員工工作服發放規定:管理崗女員工轉正後每兩年發放兩套(黑色外套2件、褲子4條、短袖白襯衣2件、長袖白襯衣2件)。
《勞動法》第九十二條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設施和勞動衛生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或者未向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設施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責令停產整頓;對事故隱患不採取措施,致使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勞動者生命和財產損失的,對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二、企事業職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准及規定
(一)發放勞動防護用品的原則和范圍。
1、發放職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安全、健康的一項預防性輔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發給工人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按照勞動條件發放。屬於在生產過程中保護工人安全和健康所必須的才發,否則不發;對於在不同企業中勞動條件相同的同類工種,應當發給相同的防護用品;如果工種相同而勞動條件不同,應當發給不同的防護用品。
2、發放防護用品的范圍是:
(1)井下作業;
(2)有強烈輻射,燒灼危險的作業;
(3)有刺割、絞輾危險或嚴重磨損而可能引起外傷的作業;
(4)接觸有毒、有放射性質,對皮膚有感染的作業;
(5)接觸有腐蝕物質的作業;
(6)在嚴寒地區冬季經常從事野外露天作業而自備棉衣不能禦寒的工種及經常從事低溫作業的工種才能發給防寒服裝。
(二)防寒用品的發放條件
1、我省境內,冬季經常在海拔2千米以上的地點從事野外、露天作業的職工;
2、冬季期間經常在湖面、河面、水庫作業的職工;
3、常年從事室內攝氏零度以下低溫作業的職工。
防寒服裝的發放應根據當地氣溫工作操作方式分別發給,其使用時間不少於三個冬季。
(三)幾項具體規定
1、關於發放標準的金額控制
勞動防護用品經費人均控制數按每個工種每人每年計算,人均控制在80——140元,其中地質勘探、森工林區、礦山井下最高不超過180元;防寒用品最高不超過80元。超過部分在稅後留利或福利基金中列支,不攤入成本。人均控制數由省級各企業主管部門或行業管理部門根據物價變動情況,每2年或3年核定一次,並將入生產成本的勞動防護用品經費一並報送省勞動廳備案。
2、對合同制職工、臨時工、民工應按照同工種、同勞動條件、同標准供給勞動防護用品,離開生產崗位時,由所在單位收回或作價處理給本人。
3、企、事業單位中經常跟班作業的基層幹部、安技員按同工種、同勞動條件、同標準的原則發給勞動防護用品;經常到現場設計、檢查的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幹部的勞動防護用品,其發放期限應比一般工種工人延長50%以上;定期或不定期參加生產勞動的幹部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由企、事業單位酌情解決。各級經委、勞動部門、工會、企業主管部門的勞動安全衛生專職人員及檢測檢驗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按省勞動廳雲勞發(1989)32號《關於對勞動安全監察檢測人員發放防護用品和保健食品的通知》規定執行。
4、兼幾個工種作業人員、按其主要從事的工種發給勞動防護用品,並備用或借用身兼的其它工種所必須的勞動防護用品,但不得重復發放。
5、鐵路、郵電、經濟民警等配發了標志服,不再配發勞動防護服,其它護品按同工種發給企業專用(鐵路)線上的職工每年發給防護服一套,其它護品鐵路行業現工種執行。
6、對於在有易燃、易爆、燒灼介質及靜電場所作業工人,禁止發放、使用化纖防護用品。
7、勞動防護用品必須供應實物,禁止將勞動防護用品摺合現金發給職工,嚴禁以發放勞動防護用品的名義發放各種福利物品。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以上就是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准的具體規定,十分詳細。勞保用品的發放范圍是有法律規定的,只要符合要求的用人單位都應按要求發放,大家可以查看此表來確認一下自己是否屬於發放勞保用品的崗位。為自己健康著想,對於未能按規定發放勞保用品的單位,大家也應及時溝通爭取自己的權益。

E. 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規定

給一個你參考吧,《勞動保護用品發放規定》(GL-08)
勞保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試行規定)
勞保用品實行專項管理,定期定額統一發放制。由庫管按此管理制度發放。部門負責人審批。現根據崗位需要,制定以下發放標准:
—、工作服
(1)生產一線新入職員工第一年每人發放:夏裝或秋裝各兩套。
(2)生產一線員工每人每一年發放:夏裝和秋裝各一套。
(2)搬運、清潔工每人每兩年發放: 夏裝和秋裝各一套。
(3)管理、技質後勤輔助人員每人每三年發放:夏裝和秋裝各一套。
(4)應外出或售後服務等,需領工作服時,必須由生產部經理簽字。
二、衛生口罩
(1)漆工工種人員每人每月一次性發3個。
(2)木工工種人員每人每月一次性發2個。
(1)打磨工種人員每人每月一次性發四個。
(2)其它工種人員因臨時工作需要,需車間主任批准發放。
三、手套
(1)需帶帆布手套的崗位:下料工、鉚工、打磨工及搬運工每人每月 發兩付。(每一次發一付,餘下的按以舊換新領用)
(2)焊工:每月每人發一雙帆布手套,半年發一雙焊工專用手套。
(3)庫管每月每人發線手套和帆布手套各一雙。
四、毛巾
庫管員、生產員工、搬運工及清潔工 每人每半年發一條
五、洗衣粉
生產員工、搬運工及清潔工 每人每季度一袋(500g)
庫房 季度一袋(500g)
六、安全帽
(1)焊工專用帽每人每年1件,護腿每人每半年1件。
(2)打磨及鉚工發專用安全帽一頂,若損壞或遺失,自行賠償。
七、勞保鞋
(1)焊工絕緣勞保鞋每人每年一雙。
(2)管理後勤輔助人員勞保鞋每人每三年一雙。
(3)其它一線員工勞保鞋每人每年一雙。
八、工作服和勞保鞋的收費標(對中途離職員工)
工作服和勞保鞋公司不回收,新入職員工在辦理入職手續後,如果已發放工作服和勞保鞋,此項費用在本人本月的工資中暫扣,如果連續工作半年以上的員工,此暫扣的費用返還給本人;對連續工作未滿半年以上離職的員工,此項費用按以下規定執行:
(1)連續工作不足半年離職的員工:工作服和勞保鞋按成本的10%
收取。
(2)連續工作不足5個月離職的員工:工作服和勞保鞋按成本價的20%收取。
(3)連續工作不足4個月離職的員工:工作服和勞保鞋按成本價的40%收取。
(4)連續工作不足3個月離職的員工:工作服和勞保鞋按成本價的60%收取。
(5)連續工作不足2個月離職的員工:工作服和勞保鞋按成本價的80%收取。
(6)連續工作不足1個月離職的員工:工作服和勞保鞋按成本價的100%收取。
(7)新入職員工在辦理入職手續時,由綜合部收管此項費用;員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由綜合部返還此項費給員工本人;對未滿半年離職而收取工作服和勞保鞋成本的資金,每半年上交財務部,並建立收取、返還及上交金額台帳,備查。

F. 國家對勞保用品的管理規定及發放標准

一、國家對勞保用品的管理規定:

  • 依據原勞動部1996年4月發布的《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2005年7月22日公布的《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等規章並結合江西總隊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 勞保用品是為了保護職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因此本規定以確保勞保用品一律以實物的形式發給職工個人;

  • 按實際生產(工作)場地,按實際工作時間按考勤發放。 所有勞保用品統一由安質科、物業部提出建議並報總隊批准後,由物業部按相應的標准、規定的質量要求購買發放;

  • 購買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行業標准,可到專業經營單位或勞動防護用品生產廠家購買;

  • 總隊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由管理物業部建立統一台帳,統一發放.6.對不按規定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或用其他物品替代勞動防護用品的部門領導處以200—2000元/人的罰款,因此而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其全部法律責任(直接責任、間接責任和領導責任)。

二、發放標准 :

  • 以月計算,亦即以實際生產(工作)月計算,凡病假、事假(含工傷假)、產假、婚假、喪假、待聘以及外出參加學習期間等停止發放;

  • 總隊勞資及物業部根據職工個人當月的出勤情況及生產(工作)場地,核定應享受勞保用品的標准及時間。

考核的辦法是:當月工作7~15天,按半月計算;當月工作16天及其以上者,按一個月計算;跨月者按連續日期以上述標准核算;滿三十天以一個月計算,超過部分另作計算。

三、幾點說明

  • 標準的核定,優先計算高標准工作時間,野外、機關可相互折算成統一的標准;

  • 野外隊工作人員,在野外工作時間(按第三條考核),享受野外相應工種標准;在上饒基地工作時間享受其他工種標准;不工作不享受;

  • 礦業公司人員到野外,參照野外相應工種的標准發放。基地工作人員到野外,按野外地質、測量工種標准 4、勞保用品的發放,採用先發放後計算使用期的辦法;

  • 由於本規定的考核依據之一是職工的出勤情況,據此,要求各部門一定要如實考勤。如實反映職工生產工作、場地(特別是野外與基地要分清),要求各部門每季將各自的考勤表匯總,審核後交總隊勞資;

  • 職工每月所享受標準的時間累計不得超過一個月,不得重復享受。

G. 公司為員工購買的手套和鞋應計入什麼會計分錄

1、一般車間就」製造費用——勞保用品「,,買了不是直接用也可以通過」低值易耗品「核算,實際領用時轉入相應科目。

借:製造費用--勞動保護費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2、如果是管理人員的應計入管理費用--勞保費,是營業人員的應計入營業費用,勞保費,如果發現金也可計入上述科目,不過要計入個人收入總額交納個稅。

3、現在電話費、辦公費、勞保用品好像各會計的處理方法不同,電話費,辦公費,勞保用品,工作服安全帽什麼的屬勞保用品,有的單位發的洗衣粉,香肥皂也算勞保用品,一般會計處理的時候都是進費用的這樣做可以進行增值稅抵扣。

4、勞動防護用品分為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和一般勞動防護用品。一般勞動防護用品未列入目錄的勞動防護用品為一般勞動防護用品。

(7)員工手套怎麼管理擴展閱讀:

1、生產車間發生的機物料消耗,借記本科目,貸記「原材料」等科目。

2、發生的生產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等職工薪酬,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3、生產車間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借記成本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4、生產車間支付的辦公費、水電費等,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5、發生季節性的停工損失,借記本科目,貸記「原材料」、「應付職工薪酬」、「銀行存款」等科目。

6、將製造費用分配計入有關的成本核算對象,借記「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勞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7、季節性生產企業製造費用全年實際發生數與分配數的差額,除其中屬於為下一年開工生產作準備的可留待下一年分配外,其餘部分實際發生額大於分配額的差額,借記「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發生額小於分配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H.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如何制定

企業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內容

作為企業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制度,主要應有以下內容:

一、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原則要求

1.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根據勞動條件,需要保護的部位和要求,科學合理地進行選型。

2.使用人員必須熟悉勞動防護用品的型號、功能、適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3.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正確使用。使用前,要認真檢查,確認完好、可靠、有效,嚴防誤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護具,禁止違章使用或擅自代用。

4.特殊防護用品,如防毒面具等還應經培訓、實際操作考核合格。

5.職工進入生產崗位、檢修現場,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否則,按違章論處。

6.不許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不許濫用勞動防護用品。對於在易燃、易爆、燒灼及有靜電發生的場所,明火作業的工人,禁止發放、使用化纖防護用品。

防護服裝的式佯,應當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為主,做到適用美觀、大方。

7.勞動防護用品應妥加保護,不得拆改,應經常保持整潔、完好,起到有效的保護作用,如有缺損應及時處理。

二、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1.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標准和發放周期,由企業的安全技術部門根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准》,根據各工種的勞動環境和勞動條件,配備具有相應安全、衛生性能的勞動防護用品。

2.對於生產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帶、絕緣護品,防毒面縣,防塵口罩等職工個人特殊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根據特定工種的要求配備齊全,並保證質量。

3.用人單位應建立和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保管、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安技部門應對購進的勞動防護用品進行驗收。安全技術部門和工會組織進行督促檢查。

4.用人單位采購、發放和使用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鑒定證。對一般勞動防護用品,應該嚴格執行其相應的標准。

5.凡是從事多種作業或在多種勞動環境中作業的人員,應按其主要作業的工種和勞動環境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如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在從事其他工種作業時或在其他勞動環境中確實不能適用的,應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勞動防護用品。

6.防毒面具的發放應根據作業人員可能接觸毒物的種類,准確地選擇相應的濾毒罐(盒),每次使用前應仔細檢查是否有效,並按國家標准規定,定期更換濾毒罐(盒)。

7.生產管理、調度、保衛、安全部門等有關人員,應根據其經常進入的生產區域,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

8.企業應有公用的安全帽、工作服,供外來參觀、學習、檢查工作人勵臨時借用。公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保持整潔,專人保管。

9.在生產設備受損或失效時,有毒有害氣體可能泄漏的作業場所,除對作業人員配備常規勞動防護用品外,還應在現場醒目處放置必需的防毒護具,以備逃生、搶救時應急使用。用人單位還應有專人和專門措施,保證其處於良好待用狀態。

10.用人單位應根據上級部門規定的使用期限,結合企業經濟條件,根據實際情況增發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並規定使用期限。

11.企業要建立和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登記卡片。按時記載發放勞動防護用品情況和辦理調轉手續。定時核對工種崗位勞動防護用品的種類和使用期限。

12.凡發給車間、工段、班組公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指定專人管理。如有丟失,要查清責任,折價賠償。屬於借用的,應按時交還。

13.使用單位必須建立勞動防護用品定期檢查和失效報廢制度。

14.禁止將勞動防護用品摺合現金發給個人,發放的防護用品不準轉賣。

三、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國家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鑒定證制度。對一般勞動防護用品,應該嚴格執行其相應的標准。

2.能夠有效地預防對人各個暴露部位的危害達到全面防護。

3.必須符合安全要求,適用、美觀、大方、時裝化,使職工穿著舒適,佩戴使用方便,不妨礙作業活動。

4.選用優質、輕質材料,耐腐蝕,抗老化,對皮膚無刺激,各部、配件的吻合嚴密,牢固,經濟耐用。

5.外觀光潔,色澤均勻協調,美觀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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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用品、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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