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滿族的風俗習慣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滿族的風俗習慣和生活
【服飾】:
「發冠」與「旗鞋」
【旗裝】:
二十世紀以來,滿族經濟、文化都發生了巨大變化,許多傳統的服飾已十分鮮見了。但從電影、電視和博物館里,我們還常常可以欣賞到往日旗裝的風采。其中婦女頭上又寬又長、似扇非扇、似冠非冠的頭飾――發冠十分引人注目。
過去,滿族婦女幼年時同男孩一樣,多剃去頭頂四周頭發,只留顱後發,編成辮子垂於腦後,一直到成年方蓄發留辮。婚後則開始綰大盆頭、架子頭、兩把頭等式發髻,其中以兩把頭較為典型。兩把頭就是把頭發束在頭頂,分成兩綹,各綰成一個發髻,然後再將後面的余發綰成一個「燕尾式」的長扁髻。平時,發髻上橫插長二三十厘米、寬二三厘米的被稱為「大扁方」的頭簪,喜慶吉日或接待貴客時便要戴上發冠了。
【旗頭】:
發冠是以鐵絲或竹藤為帽架,用青素緞、青絨或青紗為面,蒙裹成的長約三十多厘米、寬約十多厘米的扇形冠。佩戴時固定在發髻之上即可。上面還常綉圖案、鑲珠寶或插飾各種花朵、綴掛長長的纓穗。此頭飾多為滿族上層婦女所用,一般民家女子結婚時方以為飾。戴上這種寬長的發冠,限制了脖頸的扭動,使之身體挺直,再加上長長的旗袍和高底旗鞋,使她們走起路來纖纖碎步,分外穩重、文雅。
【馬蹄底鞋】:
除「旗袍」、「發冠」外,滿族婦女的「旗鞋」也極富特色。這種綉花的旗鞋以木為底,史稱「高底鞋」,或稱「花盆底」鞋、「馬蹄底」鞋。其木底高跟一般高5-10厘米左右,有的可達14-16厘米,最高的可達25厘米左右。一般用白布包裹,然後鑲在鞋底中間腳心的部位。跟底的形狀通常有兩種,一種上敞下斂,呈倒梯形花盆狀。另一種是上細下寬、前平後圓,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馬蹄。「花盆底」和「馬蹄底」因此而得名,又統稱「高底鞋」。除鞋幫上飾以蟬蝶等刺綉紋樣或裝飾片外,木跟不著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綉或串珠加以裝飾。有的鞋尖處還飾有絲線編成的穗子,長可及地。這種鞋的高跟木底極為堅固,常常是鞋面破了,而鞋底仍完好無損,還可再用。高底旗鞋多為十三四歲以上的貴族中青年女子穿著。老年婦女的旗鞋,多以平木為底,稱「平底鞋」,其前端著地處稍削,以便行走。現在都已不穿了。
滿族自古就有「削木為履」的習俗。關於這種高底鞋的起源,有多種說法。一種說法認為,過去滿族婦女經常上山採集野果、蘑菇等,為防蟲蛇叮咬,便在鞋底綁縛木塊,後來製做的日益精巧,發展成了高底鞋。另外還有一種傳說,說是滿族的先民為了渡過一片泥塘,奪回被敵人佔領的城池,便學著白鶴的樣子,在鞋上綁上了高高的樹杈子,終於取得了勝利,達到了報仇雪恨、發展壯大的目的。人們為了不忘那些苦難的日子,紀念高腳木鞋的功勞,婦女們便穿上了這種鞋,並世代相傳,越做越精緻美觀,成了後來這種樣子。
歷史上滿族男子喜穿青藍色的長袍馬褂,頭頂後部留發梳辮留於腦後,戴圓頂帽,下穿套褲。婦女則喜歡穿直筒旗袍,梳京頭或「盤髻兒」,戴兒環,腰間掛手帕,天足,著花鞋。但現今的「旗袍」並非歷史上滿族女子的服裝,而是吸收了西方服裝裁減方法的時裝,和過去滿族女子的服裝大不相同。
清代滿式服裝曾流行全國,現在與漢族服式一樣了。滿族婦女不纏腳,所著鞋子綉有漂亮花飾,鞋底中央墊有10公分高的木質鞋跟,滿族婦女穿著這樣的鞋走起路來,可保持昂首挺胸的身姿和腰肢搖曳的步態。滿族婦女的發式變化很大,姑娘時代,只簡單地把頭發在腦後挽一下。長到快出嫁時,就要把頭發梳成辮子並挽成單發髻,結婚後的發式有雙髻式、單髻式等多種,雙髻式發型把頭發從頭頂分梳為前後兩部分。前髻梳成平頂狀,以便戴冠,頸後髻梳成燕尾狀,在脛後伸展開來,它使得頸子總要保持挺直的狀態,因此,滿族婦女走起路來就更顯得高貴、尊嚴。圖為一位滿族新娘正在梳理她的結婚發式。旗袍是滿族男女老少一年四季都穿著的服飾,它裁剪簡單,園領,前後襟寬大,而袖子較窄,四片裁製,衣衩較長,便於上馬下馬;窄窄的袖子,便於射箭。由於袖子口附有馬蹄狀的護袖,又稱馬蹄袖。在滿族人逐漸脫離騎射生涯後,馬蹄袖已成裝飾,而放下馬蹄袖仍然是滿族人對長者、尊者致敬的禮儀。婦女旗袍的裝飾性比男性旗袍更強。領子、前襟和袖口都有綉花裝飾。隨著時代的變遷,旗袍式樣的變化也很大,四片裁製也改為兩片裁製。旗袍能很好表現婦女的身段和曲線。圖為滿族婦女在旗袍外套穿的馬甲。綉有精緻圖案。穿旗袍跳宮廷舞的滿族婦女。穿著傳統滿族旗袍的男子,包括帶箭袖的長袍和一襲馬甲,以及滿族男性的帽子。
【習俗】:
滿族人孝敬長輩,注要禮節,在路上遇見長輩,要側身微躬,垂手致敬,等長輩走過再行;不但晚輩見了長輩要施禮,在同輩人中年輕的見了年長的也要施禮問候。親友相見,除握手互敬問候外,有的還行抱腰接面禮。過春節時要拜兩次年,年三十晚上拜一次,為辭舊歲,年初一再拜一次,叫迎新春。室內西炕不得隨意坐人和堆放雜物;忌打狗、殺狗和忌食狗肉;不戴狗皮帽、不鋪狗皮褥,忌諱戴狗皮帽或狗皮套袖的客人。
滿族將西牆作為供奉祖先的神聖部位,不準在此掛衣物,張貼年畫;西炕俗稱「佛爺炕」,供有「祖宗板子」。忌諱人們尤其是女人隨便坐卧。通常客人也不得在西炕休息,更不許將狗皮帽子或鞭子放在這里。忌打狗、殺狗和忌食狗肉;不戴狗皮帽、不鋪狗皮褥,忌諱戴狗皮帽或狗皮套袖的客人。
不許從鍋灶、火塘的三腳架上越過,不能用腳蹬踏或者隨便坐在鍋灶上或火塘邊;不準在鍋灶口或塘上烤腳、襪子、鞋靴;禁止將吃剩下的食物、骨頭、魚刺等扔進鍋灶或火塘里。
滿族過去信仰薩滿教,每年都要根據不同的節令祭天、祭神、祭祖先,以豬和豬頭為主要祭品。在大祭時要殺豬,特別是在祭祀祖先時要選用無雜毛的黑豬(有的還必須選黑公豬),宰殺前要往豬耳朵內注酒,如豬的耳朵抖動,則認為神已領受,即可宰殺。此舉俗稱為「領牲」。有的地方要將豬腸和膀胱放入吊斗掛在桿子上,讓烏鴉來吃,如果三天內被吃掉,就為吉利。然後把全豬卸為八塊,按原樣擺在方盤內,供於家裡屋內西山牆的祖宗牌位下,家人按輩份排列免冠叩頭三遍,再將肉切碎入鍋熬煮,全家圍坐,蘸鹽而食。此時如有客至,只要在祖先牌位前叩頭三次,即可坐下同吃,吃完也不必道謝。滿族人家至今還有逢殺豬時請親鄰好友前來品嘗頭頓豬肉的習慣。過去,在莊稼成熟的季節,滿族還有「薦新」祭祀的習慣,如今已被「上場豆腐了場糕」習俗所代替,即在五穀上場時,用新豆子做豆腐吃,打場結束時,用新谷做大黃米飯或豆面餑餑吃,以慶豐收。滿族男女青年結婚時,新娘必須先在南炕上坐帳,也有稱「坐福」。直到晚上,才在地上放一張桌子,新娘、新郎要手挽手繞桌子三圈後對飲。
B. 旗袍買長的還是短的
旗袍的長度選擇取決於個人氣質、身高和身材以及個人喜好。長的旗袍通常顯得更加優雅和端莊,適合成熟的女性,而短的旗袍則更加活潑和年輕化。選擇旗袍長度時,高個子女性可以選擇任何長度,而矮個子女性則更適合中短款。最重要的是選擇自己喜歡並覺得好看的款式,不必過於在意他人的看法。
在選擇旗袍長度時,應考慮以下因素:
1. 個人氣質:長的旗袍更適合氣質優雅、端莊的女性,而短的旗袍則更適合活潑、熱情的女性。成熟的女性通常更適合長款,年輕的女性則更適合短款。
2. 身高和身材:個子高的女性可以選擇任何長度的旗袍,因為都能夠穿出效果。個子矮的女性通常建議避免穿長款,可以選擇短款或中等長度的旗袍,以避免突出身高缺陷。
3. 個人喜好:選擇衣服時,個人喜好是最重要的因素。如果喜歡某個款式,覺得好看,那麼就應該選擇它。別人的意見可以作為參考,但最終決定應基於自己的喜好。
至於旗袍長度與地位的關系,現在已經沒有這種說法。過去,旗袍的長度有時被用來象徵身份,例如正房穿的旗袍長度可以到腳踝,而妾室只能到膝蓋。然而,這種觀念已經在現代社會中消失了。
長款旗袍的合適長度通常在小腿肚子或腳踝附近。具體多長最適合自己,需要通過試穿來確定,因為不同身高和身材的女性適合的旗袍長度也會有所不同。
C. 也明白為什麼張愛玲獨愛旗袍了」
首先,在她看來服飾就是要主張美的自由展示。大自然賦予人的本體美才是最自然的,有利於體現人體自然健美的服飾才是真正美的服飾。但在更衣記中清代女裝為代表的傳統服飾正好與之相悖。通常是黑色,小襖中襖大襖層層包裹,三件襖子之上又夾著雲間背心出門時褲子外還要罩著裙子,極度寬大,四平八穩。張愛玲對此尖銳地指出她的本身是不存在的,只不過是個衣架子罷了。
其次,她提倡服飾簡潔大方。中國的傳統擁有大量精品,期精美絕倫的刺綉工藝以及復雜細致的鑲滾技藝至今令人驚嘆,但傳統服飾仍然再實用性和審美性上進入一個誤區。張愛玲准確的總結道對於細節的過分注意,為這一時期的服裝要點。尤其是三寸金蓮的鞋服飾。雖然張愛玲本人也喜歡古典的綉花裝束,但這並不意味著她主張復古,她咯不到了傳統服飾背後的陳舊保守,她主張服飾這筆賬應該用減法。一個減字指明了服飾由繁到簡的過程。這一點也體現張愛玲對自身的看重,衣服不過是身上的擺設,它終究只是張愛玲高傲骨性的一種華麗陪襯。
最後,她追求服飾個性表達。更衣記中對傳統服飾的等級化、規律化、程式化提出了深刻的批判。在那個年代,女子想要出眾一點是不大可能的。服飾的著色普遍規律化,通常都是黑色,逢著喜慶季節,太太穿紅,姨太太穿粉紅,寡婦系黑裙,若丈夫去世多年有公婆在堂便可穿湖色或雪青。這儼然就是傳統身份等級觀念的著色體現,它形成了傳統中國女性一套女子穿衣的規范。太太穿紅是她正房的象徵,紅色大氣端莊,正統的顏色。姨太太穿粉紅,妖嬈嬌媚,惹人憐愛。寡婦黑裙,拒人千里之外,要為丈夫守節一生。仍有公婆可著湖色或雪青,雖較之黑裙多了一絲生氣,但同樣肅穆冷清。一種穿衣顏色代表著一個人的社會身份等級,這樣的傳統服飾無疑使得女性自身的個性無法得到表達。
D. 民國看旗袍怎麼分正房和妾
旗袍無法分辨妻子地位。正房是明媒正娶,小妾則是領進門即可,正房與老爺平起平坐,小妾永遠不能與正房平起平坐。
此時的時裝流行中心早已由蘇、揚移至上海。商埠開放的上海華洋並處,五方雜居,成為十里洋場奢靡繁華之地。上海又是婦女尋求解放的重鎮。
傳教士、商人、革命黨人競相創辦女學,掀起了一股女權運動浪潮,尋求解放的社會大氣候盪滌著服飾妝扮上的陳規陋習。服裝裝飾一掃清朝矯飾之風,趨向於簡潔,色調力求淡雅,注重體現女性的自然之美。旗袍最初是以馬甲的形式出現,馬甲長及足背,加在短襖上。
(4)正房太太穿什麼旗袍擴展閱讀:
論及旗袍風尚的起始時間,通常認為在20世紀民國時期,鄭逸梅先生即稱 「原來女子在清代穿短衣,不穿旗袍,旗袍在民國後始御之」。至於具體的年份,以往的研究相對比較含糊。周錫保先生和張愛玲女士均以為旗袍的流行在1921年以後,周氏還以1923年的畫報等資料推斷,所謂旗袍在其時的上海數十人中不過一二。
事實上,以當時上海的新聞界對社會現象敏感程度,一種新式樣的風行必然會引起廣泛的關注,但是在1925年5月以前的如《申報》等報紙上很難查到有關於旗袍的文字,而大量資料為旗袍在1925年的出現提供了佐證。在作為舊帝都的北京,也有記載表明旗袍時尚始於1925年。
E. 為什麼說旗袍不過膝的是妾
正妻穿戴正統保守,妾室開叉較大,所以有旗袍不過膝的是妾之說。
正妻和小妾的穿旗袍的區別:
首先肯定是顏色上的不同。其次,正房一般是不穿旗袍的。
正室可以穿正紅,大紅。正室是通過正式婚禮手續、順序迎娶的,絕大多數是父母指定或者媒人牽線的,就是所謂「明媒正娶」,有且只有一個人,稱之為「妻」,家中地位高,生的兒子是嫡子,一般情況下,是嫡子繼承家業。
而妾室是不需要上述手續的,有能力便可自娶,家中地位比妻低,生子是庶子,一般不具備繼承家業的可能。
旗袍的基本信息:
旗袍是一種女性服裝。起源於滿族女性的傳統服裝,經民國初年的改良,逐步定型為現代旗袍的基本式樣,成為中式女性禮服和常服的重要品類。
她是唯一既存在於歷史、又活躍於現實的服裝,從功能性的服飾到意識流的文化,她將諸多話題集於一身,激發人們的無限想像——旗袍,她已經遠遠超越了「服裝」這一簡單的設定,從最後一個王朝中走來,在現代社會中最終演變為文化符號,承載了一個國家的民族情結。
F. 古代正室與偏房的成婚旗袍區別
首先肯定是顏色上的不同。其次,正房一般是不穿旗袍的。
成婚衣裙的一些區別:
裙褂與小鳳仙:
裙褂,也叫褂裙.裙褂,也有分側襟的,那叫小鳳仙款,或者可以叫二奶褂。裙褂和小鳳仙可以說是同一時期的產物。以前,都是大戶從家娶正房的時候才准穿裙褂。也只規定,只有正房可以穿裙褂,就是龍鳳褂。如果是娶側房(偏房或者妾),那就只能穿小鳳仙.所謂正襟為大,小鳳仙的側襟偏就是這樣來的了.
旗袍:
旗袍——很多人認為「旗袍顯身材,要有玲瓏的曲線才穿得好看」,實際並不這樣!旗袍的穿著「氣質」在於女性的脖子上,脖子短的,身材再好也穿得不好看。 裙褂就對身材要求不高,剪裁好的裙褂不但能夠先大氣,還能把身材顯的很收腰。
而旗袍的誕生是相當於中國女性的特色衣服,相當於早期的時裝,並不屬於嫁衣的范疇。在是傳統上來說,裙褂是正統的嫁衣,妾侍先穿旗袍的。
自然,往細致里區分,顏色上,正紅或者明朱,只能正室穿;而偏房選色只能近茜色,赭石等。花色綉樣上,正室可用金線,圖樣上也會更高貴。而偏房除了只能戴銀飾以外,嫁衣綉樣可能會選擇杜鵑這種此等的圖樣。
引文資料來源於:《結婚穿裙褂、小鳳仙、旗袍的區別 》作者:dgxidian,網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659534010100gqz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