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滿族有那些風俗習慣
婚姻家庭�
滿族婚姻一夫一妻制,男娶女嫁,子女隨父姓。滿族人十分重視修家譜,家譜按輩分,從祖 上一代代排下來,只記男子名,配偶只記某某氏。
見面禮節�
滿族有孝敬長輩,講究請安問好,重視禮節規矩的傳統。男子請安要「打千」,左膝前屈,右腿下彎,上身前傾,右手下垂,問好。過年行跪拜禮。女子問安要雙腿並立,雙手放右膝上,曲膝弓腰,問好。此外還有相抱禮、執手禮等。
居室
滿族的傳統建築形式是院落圍以矮牆,院內有影壁(照牆),立有供神用的「索羅桿」。住房一般有東、中、西三間,其中東、西兩間為正房,門向南開。西間稱西上屋,設南、西、北三面炕,以西炕為尊,俗稱「萬字炕」,供有祖宗神位,西牆上有祖宗神板。
服飾
歷史上滿族男子喜歡穿兩側開叉、腰中束帶,便於騎射的馬蹄袖長袍馬褂,頭頂後束辮垂於腦後,戴圓頂帽,下穿套褲,腳著呈船形的雙鼻皮條布鞋,大拇指戴搬指;婦女則多喜穿旗袍,梳京頭或「盤盤轡」,戴耳環,腰間掛長手帕,天足,蹬花盆底鞋。
滿族的帽子有禮帽(也稱官帽)和便帽(現在叫的帽頭),又分暖帽和涼帽;婦女戴"坤秋"帽或"卧兔",後來婦女頭飾不斷改進,貴族婦女多戴鋼子,飾以絹花球翠。
滿族入關後,滿漢服裝漸趨一致,但旗袍卻以其獨特的魁力流傳下來。經過不斷改進,旗袍的樣式逐漸成為直領、窄袖、右大開襟、釘扣拌、緊腰身、長至膝下、兩側開衩,穿上後既能體現身姿,又可顯示女性的高雅大方。
睡扁頭
滿族的一種育兒習慣。即幼兒出生後,讓他(她)仰面睡覺,枕頭內裝上小米之類的囊物。因為,幼兒在學會走路以前骨骼很軟,有意識地"睡扁頭",可使後腦約扁平美觀,背部寬板健美。也可令幼兒的鬢角突起,不致成凹鬢角。這一習俗後被漢族普遍接受。
悠車
這種悠車是滿族撫育孩子用的工具。悠車形似船,用繩子系在大樑上。當孩子要睡覺時,母親就把他抱進悠車里,邊唱邊悠,孩子很快就入睡了。
神石、神竿、照牆
滿族人家庭院里迎大門立一約6尺高的神竿,竿的頂端是包著一塊紅布的風磨銅頂,竿頂下約1尺左右,橫置一短竿。神竿根部放三塊石頭,叫「神石」。神竿後築影壁,影壁牆頭飾有雨搭。傳說,這些是祭祀先祖努爾哈赤的。努爾哈赤曾上山挖過人參,神竿就是他挖人參時用的索撥拉棍,即「索絡竿」;神石就是野炊支鍋用的石頭;影壁就是背人參用的背夾。
禁忌�
滿族人不吃狗肉,不打狗,不使用狗皮做的取暖物品。這與滿族的犬圖騰崇拜、祖先崇拜有關,也與狗在滿族人生活、生產中曾起過重要作用有關。
B. 梨型身材的女人穿哪種款型的衣服,才能遮住自己的短板
現在的社會是一個看顏值的社會,每一個人對於自己的形象要求都是很高的,希望光鮮亮麗的出現在大眾的眼前。女性會通過化妝和穿衣打扮的方式,讓自己更加的自信,更加美麗動人。要是對自己的臉蛋或者是身材有什麼不滿意的地方,就會想方設法去改變。很多人想要通過整容的方式,讓自己變得更加好看。
才能遮住自己的短板?但是由於腿太粗,就不適合穿短款的上衣了,會顯得胯部更加的粗壯。最好穿長款的大衣,這樣可以將胯部完美的遮蓋住。也可以穿長裙兒,對於女性身材的女性來說,最重要的就是要將胯給遮住。穿長裙就可以遮胯,而且也能提升一個人的氣質。再搭配一個短款的外套,將細腰給顯露出來,這樣的搭配對於梨形身材的女性來說再好不過。
C. 滿族都有什麼風俗
滿族有什麼風俗習慣
服飾
滿族歷史悠久,文化發達。其服飾高雅華麗,在中國民族服飾文化中獨樹一幟,並對中國的服飾文化發展產生過很大影響。
由於寒冷的生活環境和射獵生活的需要,過去滿族人無論男女,均多穿「馬蹄袖」袍褂。努爾哈赤建立八旗制度以後,「旗人」的裝束,便成為「旗袍」(滿語稱「衣介」)。
清初,旗袍的式樣一般是無領、大襟、束腰、左衽、四面開衩。穿著既合體,又有利於騎馬奔射。出獵時,還可將干糧等裝進前襟。這種旗袍有兩個比較突出的特點,一個是無領。努爾哈赤為統一衣冠,曾釐定衣冠制,規定「凡朝服,俱用披肩領,平居只有袍」。即常服不能帶領子,只有入朝時穿的朝服方可加上形似披肩的大領;二是在窄小的袖口處還接有一截上長下短的半月形袖頭,形似馬蹄,俗稱「馬蹄袖」。平時綰起來,冬季行獵或作戰時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起到了類似手套的保暖作用,又不影響拉弓射箭,故又稱之為「箭袖」(滿語稱之為「哇哈」)。滿族入主中原以後,「放哇哈」成為清朝禮節中的一個規定動作,官員入朝謁見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先將馬蹄袖彈下,然後再兩手伏地跪拜行禮。
旗袍的外面還習慣套一件圓領、身長及臍、袖長及肘的短褂。因這種短褂最初是騎射時穿的,既便於騎馬,又能抵禦風寒,故名「馬褂兒」。清初,馬褂兒是八旗士兵「軍裝」,後來在民間流行起來,具有了禮服和常服的性質,其式樣、面料也更加繁多。滿族人還喜歡在旗袍外穿坎肩。坎肩一般分為棉、夾和皮數種,為保暖之用。樣式有對襟、琵琶襟、捻襟等多種。
而作為有清一代「時裝」的滿族女式旗袍,則多有發展。當初在北京等地曾盛行「十八鑲」的做法,即鑲十八道衣邊才算好看,樣式也變成寬袍大袖;辛亥革命後,旗袍樣式由肥變瘦;在20世紀30代初受西方短裙影響,長度縮短,幾近膝蓋,袖口縮小;30年代中又加長,兩邊開高衩,並突出曲線美;40年代又縮短,出現短袖或無袖旗袍,外為流線型。繼後,衣片前後分離,有肩縫和裝袖式旗袍裙等。用料廣泛,棉、毛、絲、麻和各種化纖衣料均可。旗袍除有長、短袖之分之外,還分皮、棉、單、夾數種,便於在不同季節穿用。經過不斷改進的旗袍,一般樣式大致為:直領,窄袖,右開大襟,釘扣絆,緊腰身,衣長至膝下,兩側開叉;講究做工和色彩搭配,大多在領口、袖口和衣邊上綉有各色圖案的花邊。如此既襯托出女性身材之美,又顯得文雅大方。具有東方色彩的旗袍現已成為中國婦女普遍喜愛的中式服裝。
旗袍和「旗頭」、「旗鞋」等搭配起來,就構成了滿族婦女典型的傳統服飾裝束。
「旗頭」指的是一種發式,也稱發冠。類似扇形,以鐵絲或竹藤為帽架,用青素緞、青絨或青紗為面,蒙裹成長約30厘米、寬約10多厘米的扇形冠。佩戴時固定在發髻上即可。上面還常綉有圖案、鑲珠寶或插飾各種花朵、綴掛長長的纓穗。「旗頭」多為滿族上層婦女所用,一般民家女子結婚時方以為飾。戴上這種寬長的發冠,限制了脖頸的扭動,使身體挺直,顯得分外端莊穩重,適應於隆重場合。
「旗鞋」款式獨特,是一種高木底綉花鞋,又稱「高底鞋」、「花盆底鞋」、「馬蹄底鞋」等。其木底高跟一般高5-10厘米左右,有的可達14-16厘米,最高的可達25厘米左右。一般用白布包裹,然後鑲在鞋底中間腳心的部位。跟底的形狀通常有兩種,一種上敞下斂,呈倒梯形花盆狀。另一種是上細下寬、前平後圓,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馬蹄。「花盆底」和「馬蹄底」鞋由此而得名。除鞋幫上飾以蟬蝶等刺綉紋樣或裝飾片外,木跟不著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綉或串珠加以裝飾。有的鞋尖處還飾有絲線編成的穗子,長可及地。這種鞋的高跟木底極為堅固,常常是鞋面破了,而鞋底仍完好無損,還可再用。高底旗鞋多為十三四歲以上的貴族中青年女子穿著。穿這種高底鞋走起路來顯得姿態優美。老年婦女的旗鞋,多以平木為底,稱「平底鞋」,其前端著地處稍削,以便行走。
滿族的帽子種類較多,主要分為涼帽和暖帽兩種。過去,滿族人常戴一種名為「瓜皮帽」的小帽。瓜皮帽,又稱「帽頭兒」,其形狀上尖下寬,為六瓣縫合而成。底邊鑲一約3厘米寬的小檐,有的甚至無檐,只用一片織金緞包邊。冬春時一般用黑素緞為面,夏秋則多用黑實地紗為面。帽頂綴有一個絲絨結成的疙瘩,黑紅不一,俗稱「算盤結」。帽檐下方的正中釘有一個「標志」,稱「帽正」,有珍珠、瑪瑙的,也有小銀片、玻璃的。相傳這種帽最早始於明代初期。因其為六瓣縫合,取「六合」,即天地四方「統一」之意,故盛行起來。滿族入關以後,受中原文化影響,也取其「六合統一」之意,開始戴用此帽,而且頗為流行。現在,在有關清代和民國時期的電視、電視劇中,我們仍能經常看到它的影子。
早期滿族男人多穿雙脊臉的叫做「大傻鞋」的一種便鞋。鞋面多用青布、青緞布料。鞋前臉,鑲雙道或單道黑皮條。鞋尖前凸上翹,側視如船型。婦女除「旗鞋」和平底便鞋(平底鞋鞋面上皆綉花卉圖案,鞋前臉多綉有「雲頭」)外,還有一種「千層底鞋」。「千層底鞋」用多層袼褙做鞋底,故得此名。鞋面多為布料,一般不綉花卉等圖案,多在勞動中穿用。
還有一種很有特點的鞋,叫烏拉(靰鞡)鞋,多為滿族百姓冬季穿用。用牛皮或豬皮縫制,內絮靰鞡(烏拉)草,既輕便,又暖和,適於冬季狩獵和跑冰。
住行
滿族早期多依山傍水而居,以方便和適應他們的生產生活習慣。滿族農村房屋正房一般為三間或五間,坐北朝南便於採光,均在東端南邊開門,形如口袋,俗稱「口袋房」,便於聚暖。東西各有廂房,配以門房,這便構成通常所說的四合院。房屋多為起脊磚瓦房,俗稱「海青房」。房柱皆插地,門向南開,高大寬敞。房內正對門一間謂堂屋,又稱外屋,設廚灶鍋台、水缸,灶通西內室火炕,火炕,滿語稱「土瓦」。從堂屋西牆開門為裡屋,為南、北、西三面構成「萬字坑」或「蔓枝炕」。滿族尚右,西牆供祖宗牌位。西炕為窄炕,不住人,下通煙道。南北對面炕。上鋪炕席,或糊炕紙刷油。炕梢置衣櫃,櫃內裝衣物,櫃上疊置被褥、梳妝用品。夜間長輩居於西屋南炕,北炕分居兄弟子媳。就寢時,頭朝炕外,腳抵牆,對防寒和呼吸新鮮空氣頗為適宜。牆壁多貼有紙畫。為御北方寒冷,有的還建有火地。屋外西山牆頭砌有圓形煙囪(滿語稱為呼蘭),高出房檐數尺。煙囪根底有窩風窠,以擋逆風。南北牆上有窗,窗戶紙糊在窗欞外,多「高麗紙」,紙上淋油或鹽水,免得為雨雪淋濕脫落。窗欞及門上亮子窗欞構成各種圖案,美觀牢固。窗戶分上下兩扇,上窗可用棍支起通風。房樑上常懸有悠車,嬰兒放在悠車里。炕上擺有長方形的炕桌,吃飯時圍桌盤膝而坐,暖和方便。桌的左右鋪有氈褥子以待賓客。房欞、椽、棟多有雕花油彩。廂房則設碾房和倉庫(滿語稱哈什)。房外四周環砌圍牆。院內東南豎「索倫桿」,桿上有錫斗,桿下放三塊石,稱為「神石」。桿後是一面用磚砌成的壁牆,牆頭飾有雨搭。
過去,城中的富貴人家多住四合院。四合院大門多為三間屋宇式建築,正房三至五間,東西廂房一般也是三至五間,四周圍以磚牆,門房兩側設有石礅,稱為上馬石。有的四合院分為前後兩院。滿族的這些民間居所式樣,大部分保留在東北的滿族聚居區。但從上個世紀80年代以後,除很少一部分人建房仍保留傳統建築方式外,絕大部分已建造成更為寬敞明亮的現代式房屋。
為適應山區和林海雪原居住環境,滿族聚居地區的傳統交通工具主要有馬車、爬犁、獨木舟和樺皮船等。爬犁(滿語稱法喇)是雪上交通工具,將兩根樹干用火烤後彎成弓形,上端翹起,貼地部分寬約1米半,上面鋪板或做成箱式,駕以馬、牛,載人載物極為輕便。目前只在較寒冷的北部山區偶爾使用。滿族的水上交通工具最早是獨木舟(滿語稱威呼),由粗大原木鑿空而成,可容數人。還有一種樺樹皮船,製作較為麻煩。先做龍骨,里外附上樺樹皮,一人可以扛著行走。相當輕便。現在已經不多見,被現代船隻所取代。
禮儀
滿族是一個十分注重禮節的民族。滿族人見面或拜見客人,有各種禮節,其中有打千禮、撫鬢禮、拉手禮、抱見禮、半蹲禮、磕頭禮等。其中,打千禮、抱見禮、磕頭禮主要為男人所用,其他則用於婦女。打千禮用於晚輩對長輩、下屬對長官,形式為彈下箭袖,左膝前屈,右腿微彎,左手放在左膝上,右手下垂,並問安。抱見禮是平輩之間用,晚輩對長輩也可用,不過晚輩要抱長輩的腰,長輩撫晚輩的背,等等。現在,有些繁瑣的禮節已被簡化。
滿族尊老敬上的傳統更為明顯。晚輩每日早晚要向父、祖問安,途中遇長輩人要讓路,吃飯時長輩先坐先吃。滿族重感情講信義,對賓朋真誠相待,有客人必設宴招待,所允諾之事必全力去做。
滿族傳統的婚姻儀式較為復雜,大致經過通媒、放定、納彩、過箱、迎親、拜堂、拜祖、分大小、回門等程序。
通媒即由男方家請媒人向女方家求婚,兩家都同意後便放小定,即男方家贈如意或釵釧諸物為定禮。然後是定婚,即選擇吉日,男方家及其親戚往女家問名,女家設宴款待,男方家長致辭求婚,女方家則推謝再三,男方家堅持求婚,女方家同意後,才算定下婚事。此時男方要拜女方家神位及其長輩。定婚後要過禮,也是選擇吉日,男方家送衣服、綢緞、羊、鵝等禮物。男方家還要贈銀兩錢財。此時要議定婚期。進入迎親階段,女方家在婚期前一天陪送嫁妝,俗稱「過箱」,新郎要往女家致謝。迎親時,新郎在迎親隊伍的陪伴下趕著彩車迎親,在途中兩車相錯時,新娘的哥哥將新娘抱上新郎家的彩車,俗稱「插車」(由於各地區滿族風俗不同,也有新郎與迎新隊伍直接到新娘家迎親的。還有的地方有"旗俗不親迎"之說)。新娘至新郎家,換車乘轎,花轎落地,新郎要虛射三箭。新娘蒙紅蓋頭下轎,與新郎站在事先擺在院中的天地桌前,向北三叩首,俗稱拜北斗,即拜天地。拜完後撤天地桌,新娘進入臨時搭的帳篷,謂之坐帳。坐帳時「開臉」,換頭型。坐帳後,新娘跨過馬鞍進洞房,新郎用秤桿揭去蓋頭扔到房檐上。夫妻飲交杯酒,吃合喜面、子孫餑餑,眾人鬧洞房。在婚日當天晚上,新郎新娘要拜祖宗。婚後第一天,新娘給夫家親戚裝煙敬茶,拜宗族,認明輩分,謂之分大小。一般在結婚三日之後,夫妻同回女方家,拜見娘家人並拜祖宗。婚後一個月,新娘回娘家住一個月,謂之住對月。到了這時,婚娶儀禮乃告結束。
這些繁雜的婚娶程序在今日滿族聚居地區已經簡化,並且融合了現代形式。比如插車,演變為男女青年騎自行車或摩托車,各自由婚慶隊伍陪伴,從自己的家裡出發,行進至中途相遇時,兩人交換自行車或摩托車,再一同到新郎家。還有拜祖宗,有的地方演變為新人拜雙方父母。雖然有變化,但仍然具有濃厚的民族特色。另外,滿族的婚姻儀式因居住地區不同而略有變化,並非完全一致,但主要程序大致相同。
滿族的育兒習俗比較特殊。生男在門左掛弓箭,生女在門右掛彩色布條,娘家送一個悠車。生兒三天時,親朋送賀禮,俗稱「下奶」。並舉行洗禮,稱「洗三」。滿月時要請客人來「做滿月」,並將弓箭或布條取下掛在「子孫繩」上。百日時,要用從各家要的彩布條編成鎖,稱掛鎖。周歲時要舉行較為隆重的儀式,讓孩子「抓周」。一般在16歲時,男孩剃發,女孩盤發髻。至今在東北滿族聚居區仍然保留「下奶」、「洗三」、「做滿月」、「抓周」等傳統習俗。
葬俗
滿族的喪葬以土葬、火葬為主,土葬和火葬歷史都很久遠。在滿族入關前以火葬為主,這主要是由於他們經常遷移。另外,八旗將士在清初戰死較多,屍骨不便送回故里,所以多用火葬。滿族入關後逐漸發生變化,從火葬與土葬並用發展為以土葬為主。喪葬儀式是,死者臨終前穿壽衣,多為長袍、馬褂,為單數。屋內停靈,一般在7日之內。用木板做成靈床,頭西腳東。靈幡用3尺左右的紅布製成,上綴以黑穗,懸掛在院中高桿上。滿族人用的棺具形狀特別,上部隆起,上寬下窄,稱「旗材」。
停靈期內合家舉哀,舉行祭奠。入殮時棺內放金銀等物,貧者用金銀箔元寶代替,口含銅錢或玉器,靈具放在院內靈棚內。出殯多選陰歷單日,抬靈有16杠、32杠、64杠之分。出殯後要感謝幫忙的人並請吃飯。下葬後,每7天到墳上燒一次紙,連燒7次。百日時要燒百日,周年時要燒周年。滿族燒紙是將紙疊成口袋狀,俗稱燒口袋。清明節要上墳,燒口袋和插佛托。近30年來,滿族的喪葬又改為火葬為主。但祭奠親人的儀式仍然保留了許多古老傳統,如清明節燒口袋、插佛托、燒七、燒百日、燒周年等,都依然如故。
禁忌
滿族禁忌較多。不允許褻瀆神靈和祖宗。比如滿族以西為貴,祖宗匣放在西炕上,西炕不許住人和放雜物,不能有各種不敬行為。不許打狗,更禁忌殺狗、食狗肉、戴狗皮帽子,也不允許外族人戴狗皮帽子進家。傳說努爾哈赤曾吩咐族人"山中有的是野獸,盡可以打來吃,但是,今後不準再吃狗肉、穿戴狗皮,狗死了要把它埋葬了,因為狗通人性,能救主,是義犬。"從此愛犬、敬犬便成了滿族的習尚。另外,滿族人不僅不食烏鴉之肉,還有飼喂烏鴉、祭祀烏鴉之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