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旗袍、馬褂這類服裝樣式源自什麼民族
滿族``:)
滿族服飾比較有傳統特色,主要分四部分:
帽飾,服飾,鞋飾,佩飾
其中 服飾主要有四種形式:旗袍(即長袍)、馬褂、坎肩、套褲。
滿族的服飾色彩多以淡雅的白色、藍紫色為主,紅、粉、淡黃、黑色也是其服飾的常用色。在傳統上,滿族有尚白的習俗,以白色為潔、為貴,白色象徵著吉祥如意。入關後,由於長期與漢族雜居,滿族的服飾在款式上、色彩上和圖案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演變。過去滿族男子留發束辮,穿馬蹄袖袍褂,常戴一種名為"瓜皮帽"的小帽。瓜皮帽,又稱"帽頭兒",其形狀上尖下寬,為六瓣縫合而成。底邊鑲一個約3厘米寬的小檐,有的甚至無檐,只用一片織金緞包邊。冬春時一般用黑素緞為面,夏秋則多用黑實地紗為面。帽頂綴有一個絲絨結成的疙瘩,黑紅不一,俗稱"算盤結"。帽檐下方的正中釘有一個"標志",稱"帽正",有珍珠、瑪瑙的,也有小銀片、玻璃的。相傳這種帽最早始於明太祖朱元璋時期。因其為六瓣縫合,取"六合",即天地四方"統一"之意,故盛行起來。滿族入關以後,受漢族文化影響,也取其"六合統一"之意,開始戴用此帽,而且頗為流行。
馬褂
在長袍之外,男子還要套穿馬褂,馬褂有長袖(對襟、窄袖、身略長)、短袖(袖長及肘,身長及臍,有大襟、對襟、琵琶襟三種)之分。另外「巴圖魯」是男子特有的坎肩,也稱「一字襟」或「勇士坎肩」,分前後身兩片,兩肩及前胸都裝有排扣,兩側腋下至下擺也有排扣,因此可隔袍穿脫,「巴圖魯」意為勇士,許多八旗子弟穿在長袍外,以示其勇武。 滿族過去一年四季都穿袍服,袍服中最具有特色的是旗袍。滿族婦女的旗袍最初是長馬甲形,後為演變成寬腰直筒式,長至腳面。領、襟、袖的邊緣鑲上寬邊作為裝飾。
坎肩
坎肩是滿族服飾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製作精緻,不僅鑲上各色花邊,而且綉有花卉圖案。頭飾是滿族服飾的突出特點。過去男子留長發、結辮。而婦女的發型則富於變化,不僅留發、結辮,還綰或髻等。滿族把深繹色看作福色,倍加寵愛。另外還崇尚白色,常用作鑲邊的飾物。滿族婦女擅長刺綉,服飾的衣襟、鞋頊、荷包及枕頭上,到處都可看到龍鳳、鶴鹿、花草等吉祥圖案。
㈡ 請問如何才能描寫好清朝滿族女孩服飾呢
滿族人的服飾文化
滿族先祖長期生活在山林之中,過著狩獵生活,因而大多善騎射。早期的滿族服飾的設計多為了適應著中生活方式。及至滿洲人入主中原,隨著各種典章制度的改革與完善,起服飾制度也經歷了不斷的改革與演變,並逐步推廣到全國。在「即取起文,不沿其式」的原則下,即吸收他民族服飾文化之長,並堅持本民族的特色,使滿足服飾成為中華民族服飾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旗裝。清代滿族人都以穿旗裝為貴為榮。入關前滿族男子一般都穿箭袖袍,「窄袖、盤領、縫腋,」「其長中及小腿,取便於騎也」。官員入朝,「俱用披肩領,平居只有袍」。披肩領,即在無領子的旗裝上加上披肩大領,以別臣庶。入關後,一般都穿無領、箭袖、左衽、四開衩、束腰、「馬蹄袖」旗袍。馬蹄袖平時挽起,出獵作戰時則放下,覆蓋手背,冬季又可禦寒。到清嘉慶、道光年間,一般旗人已不再穿箭袖袍,只有滿族官員人朝時才穿箭袖袍,平日則著寬襟大袖袍。
旗袍:
旗袍的基本款式特點是圓領口,窄袖,左衽,有口袢,系腰帶。俗名「箭衣」,去其上窄下寬,便於騎射之意。
旗袍又分男袍,女袍,官袍。
男袍,款式有長袍,行袍,圓領袍,披領袍之分。長服袍指一般長袍,下擺長達腳面。行服袍即「缺襟袍也」,也稱「短」,「行袍」,外出征戰,行圍時用,以便乘騎。披領袍屬於朝服。
女袍,與男袍有很大的區別。清代官場女服隨夫,多指補服,冠,帶。就常服說,無論後妃宮眷,一律「皆短袖長袍」,婦女旗袍無開契,無短袍,一般艘「長至蔽足」。女袍多裝飾,在衣襟,袖邊,領口等處鑲嵌各種彩花為尚,又以多層領子和多層袖頭為美。
官袍,是清代的補服之一,它是古代章服之制和滿洲民族服飾特點相結合的產物。皇帝穿龍袍,皇帝以下,皇子,親王,郡王,以尊卑不同,飾以不等數的龍爪。貝勒,貝子,鎮國公等皆以蟒為飾紋。一品文,武官分別飾以仙鶴,麒麟。二品飾以錦雞,獅子等。
辛亥後,寬衣大袍成普及,女袍變短,男袍逐漸廢棄。女袍也由寬腰直筒式,漸變成緊身合體的曲線形,流向型的款式,今天旗袍已經為世界所青睞,無疑是滿族對人類服飾文化的一大貢獻。
褂。史載「褂外衣也,禮服之加於袍外者,為之外褂」,外褂分常服褂和補褂,另者形制相同,只是補褂是官服。兩褂皆長過肘對襟飾扣。另一種叫行褂,是區別於外褂的短褂,也稱「馬褂」,「馬褂較外褂為短,僅及臍」。清時馬褂「服者漸眾」,「遊行街市」。馬褂,即對襟短袍,袖身皆短,配長衫。旗人婦女也服馬褂,與男式的肥袖方形不同,多為窄袖,有對襟,捻襟和琵琶襟等,但農村婦女則穿寬袖馬褂。
清代馬褂最引人注目的是黃馬褂,明黃色為皇帝服用,朝臣得賜為榮。御前大臣,內大臣,正黃旗都統等准服,服褂時有各種限制。
坎肩。是漢人「半臂」演化來的,亦稱「搭護」和「背心」。其種類有琵琶襟坎肩,帶大襟坎肩,人字襟坎肩等。目前,除「巴圖魯」坎肩絕跡外,其餘幾中已經流入到其他民族服飾中。
旗靴和旗鞋。清代旗人城居者多穿靴,鄉居者多穿鞋。
旗靴早年以尖為式,最著者是御用尖靴,緣皮在縫。親王,郡王准勇挑重擔,他人不得用。八旗官兵普遍穿尖靴,以便騎馬。文官皆用方靴,甲午之後,時風突變,文武各官用尖靴。旗靴,貧者用青布料,富者用絨料。小孩則穿「氈疙瘩」。後來,靴鞋底由厚變薄,靴筒由長變短,跟加輕便,取名「薄底快靴」、「爬山虎」,「卡薩」等稱。晚清還有一種牛皮軟底靴,近於靰鞡鞋,名叫「踏踏馬兒」。
旗鞋,旗鞋最著名的是靰鞡,它源於長白山區農民穿的「綁」,後變為靰鞡。有鞋槽和鞋腰組成,鞋槽長尺余,前平,後圓,方口;前臉聚皮納褶,或飾雲頭。四周安人字形小耳六個,穿以麻繩或皮條;腰子高有尺余,以白,藍,黑三色為常見,飾各種花紋。內蓄霿鞡草,嚴冬可燃性保暖,即經濟又實惠。
旗鞋最為特點的是婦女的天足鞋,此鞋源於古人削木誒履,「其法於大底中部(足心)鑿其兩端,為馬蹄形」,故曰「馬蹄底」;又以其「狀若花籃」,譽為「花盆底」,還有平底。高可一,二寸,三,四寸,最高達七,八寸。鞋臉用綵線綉成方頭圖案,叫:「網雲子鞋」,還有高底綉花平金鞋和滿底雙臉鞋,但民間婦女為勞動方便則多穿稍矮的平底鞋。這種鞋如今只見於舞台,但它在解放漢族婦女纏足陋習方面,卻起了積極的歷史作用。
烏拉:滿族傳統的防寒靴鞋之一。以豬、牛、鹿等獸皮縫制而成。形狀為前尖後圓,鞋幫貫以六個鞋耳,鞋口近腳處墊以襯布,並用一細皮帶聯結靴耳。鞋較寬大,穿用時須在鞋中充墊「東北三寶」之一的烏拉草。由於烏拉質柔量輕,行動自如,既可防寒,又利於軍事征戰及狩獵生活,故得以沿用下來,至今在內蒙古呼倫貝爾盟的一些偏僻山村還可見到。
帽子。滿人的帽子可分為暖帽,涼帽,便帽,風帽,氈帽,坤帽,秋帽,禮帽等。
暖帽,是滿族秋,冬兩季所戴之帽,呈圓形,周邊飾卷檐,上翹,所以氈子,緞子,呢絨為面料,入冬時節,還可以額外掛上面,普通人多掛狗皮,兔皮,貓皮等。富貴者則掛水獺皮,貂皮等。
涼帽,也稱「醬斗帽」。此中帽式無檐,狀呈三角形,在春,秋時戴。最初是用長白山區的「得勒蘇」草編織而成,故又稱「草帽」。
便帽,亦稱「小帽」,瓜皮帽。小帽頭或「帽頭兒」。帽狀似饅頭,上稍尖下寬,底部鑲有一寸余寬的小檐,整個帽頂由六瓣縫合而成,亦稱「六塊瓦」。帽頂端綴有用絲絨結成的大疙瘩稱,「算盤結」在帽前檐下處釘有一個標記,俗稱「帽正」,帽正鑲有珍珠,瑪瑙,金石,燒藍玻璃等不同質料,代表不同的身份和社會地位。
風帽,也稱「風兜」,「兜兒帽」。面多用呢,絨,綢,緞,里多用棉和皮,帽扇子教長,可護頸項,近似現代流行的「棉皮帽子」。
氈帽,俗稱「帽兒頭」,用氈子做面料,多為老年男子所戴。氈帽的請後里有兩個相稱的小臉,,前臉大,後臉小,前起遮「天門蓋」,後起遮脖頸的作用。左右各有一個「扇子」護耳,冬天掛皮,速成「四扇」,在室內可以將四扇折起。常見的面料有深灰,淡黃,褐色,醬色等。
坤秋帽,為女性專門戴的一中禮帽。秋,冬兩季實用,故稱「坤帽」。
禮帽,也稱大帽,為成年男子參加各種禮儀活動時所戴的帽子彈,其形狀與現代流行的禮帽基本一致。
領子。貧富差異甚大。男性的領子稍肥大,按季換原料,夏季為禿領,冬季為皮或絨製成。女性領子多為二寸綢帶製成,掖於襟內,窄而高。
㈢ 旗袍的疙瘩袢怎樣打
是這樣、反復、要看清楚線的走向。最後把針拉出
㈣ 旗袍的疙瘩扣是縫在大襟還是縫在小襟
,腋下開始是側拉鏈,你看很多40-50年代的旗袍,已經很少看到盤扣一路扣到底的式樣了,但要注意的是,旗袍是不會在背後裝拉鏈的,一
㈤ 老人穿的襯衣那種扣子是左右 叫什麼扣 布做的 一個小疙瘩
民國時期的對襟襖,斜襟襖,大褂,長袍,以及旗袍,包括現在復古的服裝唐裝,都用疙瘩扣兒。
又叫扣袢,盤扣,襻扣,盤紐。盤扣的種類良多,罕見的有蝴蝶盤扣、蓓蕾盤扣、纏絲盤扣、鏤花盤扣等。直盤扣(一字扣)是最簡單的盤扣。用一根袢條編結成球狀的扣坨,另一根對折成扣帶。扣坨和扣帶縫在衣襟兩側並相對。
㈥ 滿族人的風俗習慣
滿族有什麼風俗習慣
服飾
滿族歷史悠久,文化發達。其服飾高雅華麗,在中國民族服飾文化中獨樹一幟,並對中國的服飾文化發展產生過很大影響。
由於寒冷的生活環境和射獵生活的需要,過去滿族人無論男女,均多穿「馬蹄袖」袍褂。努爾哈赤建立八旗制度以後,「旗人」的裝束,便成為「旗袍」(滿語稱「衣介」)。
清初,旗袍的式樣一般是無領、大襟、束腰、左衽、四面開衩。穿著既合體,又有利於騎馬奔射。出獵時,還可將干糧等裝進前襟。這種旗袍有兩個比較突出的特點,一個是無領。努爾哈赤為統一衣冠,曾釐定衣冠制,規定「凡朝服,俱用披肩領,平居只有袍」。即常服不能帶領子,只有入朝時穿的朝服方可加上形似披肩的大領;二是在窄小的袖口處還接有一截上長下短的半月形袖頭,形似馬蹄,俗稱「馬蹄袖」。平時綰起來,冬季行獵或作戰時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起到了類似手套的保暖作用,又不影響拉弓射箭,故又稱之為「箭袖」(滿語稱之為「哇哈」)。滿族入主中原以後,「放哇哈」成為清朝禮節中的一個規定動作,官員入朝謁見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先將馬蹄袖彈下,然後再兩手伏地跪拜行禮。
旗袍的外面還習慣套一件圓領、身長及臍、袖長及肘的短褂。因這種短褂最初是騎射時穿的,既便於騎馬,又能抵禦風寒,故名「馬褂兒」。清初,馬褂兒是八旗士兵「軍裝」,後來在民間流行起來,具有了禮服和常服的性質,其式樣、面料也更加繁多。滿族人還喜歡在旗袍外穿坎肩。坎肩一般分為棉、夾和皮數種,為保暖之用。樣式有對襟、琵琶襟、捻襟等多種。
而作為有清一代「時裝」的滿族女式旗袍,則多有發展。當初在北京等地曾盛行「十八鑲」的做法,即鑲十八道衣邊才算好看,樣式也變成寬袍大袖;辛亥革命後,旗袍樣式由肥變瘦;在20世紀30代初受西方短裙影響,長度縮短,幾近膝蓋,袖口縮小;30年代中又加長,兩邊開高衩,並突出曲線美;40年代又縮短,出現短袖或無袖旗袍,外為流線型。繼後,衣片前後分離,有肩縫和裝袖式旗袍裙等。用料廣泛,棉、毛、絲、麻和各種化纖衣料均可。旗袍除有長、短袖之分之外,還分皮、棉、單、夾數種,便於在不同季節穿用。經過不斷改進的旗袍,一般樣式大致為:直領,窄袖,右開大襟,釘扣絆,緊腰身,衣長至膝下,兩側開叉;講究做工和色彩搭配,大多在領口、袖口和衣邊上綉有各色圖案的花邊。如此既襯托出女性身材之美,又顯得文雅大方。具有東方色彩的旗袍現已成為中國婦女普遍喜愛的中式服裝。
旗袍和「旗頭」、「旗鞋」等搭配起來,就構成了滿族婦女典型的傳統服飾裝束。
「旗頭」指的是一種發式,也稱發冠。類似扇形,以鐵絲或竹藤為帽架,用青素緞、青絨或青紗為面,蒙裹成長約30厘米、寬約10多厘米的扇形冠。佩戴時固定在發髻上即可。上面還常綉有圖案、鑲珠寶或插飾各種花朵、綴掛長長的纓穗。「旗頭」多為滿族上層婦女所用,一般民家女子結婚時方以為飾。戴上這種寬長的發冠,限制了脖頸的扭動,使身體挺直,顯得分外端莊穩重,適應於隆重場合。
「旗鞋」款式獨特,是一種高木底綉花鞋,又稱「高底鞋」、「花盆底鞋」、「馬蹄底鞋」等。其木底高跟一般高5-10厘米左右,有的可達14-16厘米,最高的可達25厘米左右。一般用白布包裹,然後鑲在鞋底中間腳心的部位。跟底的形狀通常有兩種,一種上敞下斂,呈倒梯形花盆狀。另一種是上細下寬、前平後圓,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馬蹄。「花盆底」和「馬蹄底」鞋由此而得名。除鞋幫上飾以蟬蝶等刺綉紋樣或裝飾片外,木跟不著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綉或串珠加以裝飾。有的鞋尖處還飾有絲線編成的穗子,長可及地。這種鞋的高跟木底極為堅固,常常是鞋面破了,而鞋底仍完好無損,還可再用。高底旗鞋多為十三四歲以上的貴族中青年女子穿著。穿這種高底鞋走起路來顯得姿態優美。老年婦女的旗鞋,多以平木為底,稱「平底鞋」,其前端著地處稍削,以便行走。
滿族的帽子種類較多,主要分為涼帽和暖帽兩種。過去,滿族人常戴一種名為「瓜皮帽」的小帽。瓜皮帽,又稱「帽頭兒」,其形狀上尖下寬,為六瓣縫合而成。底邊鑲一約3厘米寬的小檐,有的甚至無檐,只用一片織金緞包邊。冬春時一般用黑素緞為面,夏秋則多用黑實地紗為面。帽頂綴有一個絲絨結成的疙瘩,黑紅不一,俗稱「算盤結」。帽檐下方的正中釘有一個「標志」,稱「帽正」,有珍珠、瑪瑙的,也有小銀片、玻璃的。相傳這種帽最早始於明代初期。因其為六瓣縫合,取「六合」,即天地四方「統一」之意,故盛行起來。滿族入關以後,受中原文化影響,也取其「六合統一」之意,開始戴用此帽,而且頗為流行。現在,在有關清代和民國時期的電視、電視劇中,我們仍能經常看到它的影子。
早期滿族男人多穿雙脊臉的叫做「大傻鞋」的一種便鞋。鞋面多用青布、青緞布料。鞋前臉,鑲雙道或單道黑皮條。鞋尖前凸上翹,側視如船型。婦女除「旗鞋」和平底便鞋(平底鞋鞋面上皆綉花卉圖案,鞋前臉多綉有「雲頭」)外,還有一種「千層底鞋」。「千層底鞋」用多層袼褙做鞋底,故得此名。鞋面多為布料,一般不綉花卉等圖案,多在勞動中穿用。
還有一種很有特點的鞋,叫烏拉(靰鞡)鞋,多為滿族百姓冬季穿用。用牛皮或豬皮縫制,內絮靰鞡(烏拉)草,既輕便,又暖和,適於冬季狩獵和跑冰。
住行
滿族早期多依山傍水而居,以方便和適應他們的生產生活習慣。滿族農村房屋正房一般為三間或五間,坐北朝南便於採光,均在東端南邊開門,形如口袋,俗稱「口袋房」,便於聚暖。東西各有廂房,配以門房,這便構成通常所說的四合院。房屋多為起脊磚瓦房,俗稱「海青房」。房柱皆插地,門向南開,高大寬敞。房內正對門一間謂堂屋,又稱外屋,設廚灶鍋台、水缸,灶通西內室火炕,火炕,滿語稱「土瓦」。從堂屋西牆開門為裡屋,為南、北、西三面構成「萬字坑」或「蔓枝炕」。滿族尚右,西牆供祖宗牌位。西炕為窄炕,不住人,下通煙道。南北對面炕。上鋪炕席,或糊炕紙刷油。炕梢置衣櫃,櫃內裝衣物,櫃上疊置被褥、梳妝用品。夜間長輩居於西屋南炕,北炕分居兄弟子媳。就寢時,頭朝炕外,腳抵牆,對防寒和呼吸新鮮空氣頗為適宜。牆壁多貼有紙畫。為御北方寒冷,有的還建有火地。屋外西山牆頭砌有圓形煙囪(滿語稱為呼蘭),高出房檐數尺。煙囪根底有窩風窠,以擋逆風。南北牆上有窗,窗戶紙糊在窗欞外,多「高麗紙」,紙上淋油或鹽水,免得為雨雪淋濕脫落。窗欞及門上亮子窗欞構成各種圖案,美觀牢固。窗戶分上下兩扇,上窗可用棍支起通風。房樑上常懸有悠車,嬰兒放在悠車里。炕上擺有長方形的炕桌,吃飯時圍桌盤膝而坐,暖和方便。桌的左右鋪有氈褥子以待賓客。房欞、椽、棟多有雕花油彩。廂房則設碾房和倉庫(滿語稱哈什)。房外四周環砌圍牆。院內東南豎「索倫桿」,桿上有錫斗,桿下放三塊石,稱為「神石」。桿後是一面用磚砌成的壁牆,牆頭飾有雨搭。
過去,城中的富貴人家多住四合院。四合院大門多為三間屋宇式建築,正房三至五間,東西廂房一般也是三至五間,四周圍以磚牆,門房兩側設有石礅,稱為上馬石。有的四合院分為前後兩院。滿族的這些民間居所式樣,大部分保留在東北的滿族聚居區。但從上個世紀80年代以後,除很少一部分人建房仍保留傳統建築方式外,絕大部分已建造成更為寬敞明亮的現代式房屋。
為適應山區和林海雪原居住環境,滿族聚居地區的傳統交通工具主要有馬車、爬犁、獨木舟和樺皮船等。爬犁(滿語稱法喇)是雪上交通工具,將兩根樹干用火烤後彎成弓形,上端翹起,貼地部分寬約1米半,上面鋪板或做成箱式,駕以馬、牛,載人載物極為輕便。目前只在較寒冷的北部山區偶爾使用。滿族的水上交通工具最早是獨木舟(滿語稱威呼),由粗大原木鑿空而成,可容數人。還有一種樺樹皮船,製作較為麻煩。先做龍骨,里外附上樺樹皮,一人可以扛著行走。相當輕便。現在已經不多見,被現代船隻所取代。
禮儀
滿族是一個十分注重禮節的民族。滿族人見面或拜見客人,有各種禮節,其中有打千禮、撫鬢禮、拉手禮、抱見禮、半蹲禮、磕頭禮等。其中,打千禮、抱見禮、磕頭禮主要為男人所用,其他則用於婦女。打千禮用於晚輩對長輩、下屬對長官,形式為彈下箭袖,左膝前屈,右腿微彎,左手放在左膝上,右手下垂,並問安。抱見禮是平輩之間用,晚輩對長輩也可用,不過晚輩要抱長輩的腰,長輩撫晚輩的背,等等。現在,有些繁瑣的禮節已被簡化。
滿族尊老敬上的傳統更為明顯。晚輩每日早晚要向父、祖問安,途中遇長輩人要讓路,吃飯時長輩先坐先吃。滿族重感情講信義,對賓朋真誠相待,有客人必設宴招待,所允諾之事必全力去做。
滿族傳統的婚姻儀式較為復雜,大致經過通媒、放定、納彩、過箱、迎親、拜堂、拜祖、分大小、回門等程序。
通媒即由男方家請媒人向女方家求婚,兩家都同意後便放小定,即男方家贈如意或釵釧諸物為定禮。然後是定婚,即選擇吉日,男方家及其親戚往女家問名,女家設宴款待,男方家長致辭求婚,女方家則推謝再三,男方家堅持求婚,女方家同意後,才算定下婚事。此時男方要拜女方家神位及其長輩。定婚後要過禮,也是選擇吉日,男方家送衣服、綢緞、羊、鵝等禮物。男方家還要贈銀兩錢財。此時要議定婚期。進入迎親階段,女方家在婚期前一天陪送嫁妝,俗稱「過箱」,新郎要往女家致謝。迎親時,新郎在迎親隊伍的陪伴下趕著彩車迎親,在途中兩車相錯時,新娘的哥哥將新娘抱上新郎家的彩車,俗稱「插車」(由於各地區滿族風俗不同,也有新郎與迎新隊伍直接到新娘家迎親的。還有的地方有"旗俗不親迎"之說)。新娘至新郎家,換車乘轎,花轎落地,新郎要虛射三箭。新娘蒙紅蓋頭下轎,與新郎站在事先擺在院中的天地桌前,向北三叩首,俗稱拜北斗,即拜天地。拜完後撤天地桌,新娘進入臨時搭的帳篷,謂之坐帳。坐帳時「開臉」,換頭型。坐帳後,新娘跨過馬鞍進洞房,新郎用秤桿揭去蓋頭扔到房檐上。夫妻飲交杯酒,吃合喜面、子孫餑餑,眾人鬧洞房。在婚日當天晚上,新郎新娘要拜祖宗。婚後第一天,新娘給夫家親戚裝煙敬茶,拜宗族,認明輩分,謂之分大小。一般在結婚三日之後,夫妻同回女方家,拜見娘家人並拜祖宗。婚後一個月,新娘回娘家住一個月,謂之住對月。到了這時,婚娶儀禮乃告結束。
這些繁雜的婚娶程序在今日滿族聚居地區已經簡化,並且融合了現代形式。比如插車,演變為男女青年騎自行車或摩托車,各自由婚慶隊伍陪伴,從自己的家裡出發,行進至中途相遇時,兩人交換自行車或摩托車,再一同到新郎家。還有拜祖宗,有的地方演變為新人拜雙方父母。雖然有變化,但仍然具有濃厚的民族特色。另外,滿族的婚姻儀式因居住地區不同而略有變化,並非完全一致,但主要程序大致相同。
滿族的育兒習俗比較特殊。生男在門左掛弓箭,生女在門右掛彩色布條,娘家送一個悠車。生兒三天時,親朋送賀禮,俗稱「下奶」。並舉行洗禮,稱「洗三」。滿月時要請客人來「做滿月」,並將弓箭或布條取下掛在「子孫繩」上。百日時,要用從各家要的彩布條編成鎖,稱掛鎖。周歲時要舉行較為隆重的儀式,讓孩子「抓周」。一般在16歲時,男孩剃發,女孩盤發髻。至今在東北滿族聚居區仍然保留「下奶」、「洗三」、「做滿月」、「抓周」等傳統習俗。
葬俗
滿族的喪葬以土葬、火葬為主,土葬和火葬歷史都很久遠。在滿族入關前以火葬為主,這主要是由於他們經常遷移。另外,八旗將士在清初戰死較多,屍骨不便送回故里,所以多用火葬。滿族入關後逐漸發生變化,從火葬與土葬並用發展為以土葬為主。喪葬儀式是,死者臨終前穿壽衣,多為長袍、馬褂,為單數。屋內停靈,一般在7日之內。用木板做成靈床,頭西腳東。靈幡用3尺左右的紅布製成,上綴以黑穗,懸掛在院中高桿上。滿族人用的棺具形狀特別,上部隆起,上寬下窄,稱「旗材」。
停靈期內合家舉哀,舉行祭奠。入殮時棺內放金銀等物,貧者用金銀箔元寶代替,口含銅錢或玉器,靈具放在院內靈棚內。出殯多選陰歷單日,抬靈有16杠、32杠、64杠之分。出殯後要感謝幫忙的人並請吃飯。下葬後,每7天到墳上燒一次紙,連燒7次。百日時要燒百日,周年時要燒周年。滿族燒紙是將紙疊成口袋狀,俗稱燒口袋。清明節要上墳,燒口袋和插佛托。近30年來,滿族的喪葬又改為火葬為主。但祭奠親人的儀式仍然保留了許多古老傳統,如清明節燒口袋、插佛托、燒七、燒百日、燒周年等,都依然如故。
禁忌
滿族禁忌較多。不允許褻瀆神靈和祖宗。比如滿族以西為貴,祖宗匣放在西炕上,西炕不許住人和放雜物,不能有各種不敬行為。不許打狗,更禁忌殺狗、食狗肉、戴狗皮帽子,也不允許外族人戴狗皮帽子進家。傳說努爾哈赤曾吩咐族人"山中有的是野獸,盡可以打來吃,但是,今後不準再吃狗肉、穿戴狗皮,狗死了要把它埋葬了,因為狗通人性,能救主,是義犬。"從此愛犬、敬犬便成了滿族的習尚。另外,滿族人不僅不食烏鴉之肉,還有飼喂烏鴉、祭祀烏鴉之俗。
參考資料: http://www.e56.com.cn/system_file/minority/manzu/fengsu.htm